社区民警
社区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承担六项职责任务,即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应急救助服务。
基本介绍
社区民警驻区实行“住办分离”,办公在警务工作室,居住在社区,上班时间实行弹性化,以一个社区民警、六个辅警形成的团队将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确保警务站有人值守,主要担负群众工作、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组织等任务,不直接参与执法。据悉,不直接参与执法意味着,不参与派出所勤务,不参加派出所值班,不承担打击破案任务。而为了保证社区民警驻区制度的实行,警方还会将督察机制引入社区民警驻区制,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确保24小时为民服务。
驻区的社区民警来源主要有三种,派出所原有社区民警可自愿报名驻区民警,派出所各岗位民警可内部调整为驻区民警,分县局还可以展开内部公开招募。但考虑到各区县 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特点、治安状况等均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区将采取不同形式的驻区制模式。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有一部分民警原本就住在自己所管辖的社区,此外将通过派出所调配、不同警种的调配,尽可能优先考虑民警在居住的本社区驻区。
工作职责
一、开展群众工作
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有关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向居(村)民代表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掌握社情民意
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管理实有人口
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四、组织安全防范
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五、维护治安秩序
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督促、指导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六、应急救助服务
对辖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防灾抗灾、自救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编制农村防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防灾抗灾能力;建立预警救灾运行机制、特长人员联络机制和应急状态下物品调用机制,做好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依靠基层党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及时收集、分析、上报灾情发生后的社情民意,预防和制止各类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群众工作
做好群众工作,对于密切警民关系、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前一部分社区民警还存在着不愿做、不善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基层基础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