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架构
  • 4.一览表
  • 5.历史沿革
  • 6.主要城市
  • 7.参考资料

日本行政区划

日本明治政府制度

日本行政区划是明治政府于1871年实施的废藩置县政策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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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全国47个一级行政区1,一般分为都、道、府、县(广域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市、町、村、特别区(基础地方公共团体)两级,部分偏远地区、离岛地区设立都道府县的行政派出机关“支厅”。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日本行政区划

  • 属于

    日本

  • 建立

    1871年2

  • 类别

    制度

  • 建立者

    明治政府

  • 一级行政区

    47个3

架构

  1. 1.

    都、道、府、县

  2. 2.

    支厅(部分地区设立)

  3. 3.

    郡(虚级)、市(以及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特别区

  4. 4.

    町、村、区(政令指定都市的区)

一览表

日本行政区划

分县地方区划:(人口为2005年普查初步值。2007年1月初登录)北海道、东北地方、关东地方、中部地方、近畿地方、中国地方、四国地方、九州地方、冲绳。

截止2007年4月1日,都道府县下设782个市、827个町、195个村。另外东京都下设23个特别区((法律地位为“特别地方公共团体”,与政令市的行政权限类似,唯为确保大都市的行政一体性,如上下水道、消防等事务,仍由“都”负责),北海道下有14个支厅,为特别地方政府。

长崎,宫崎,福冈,佐贺,熊本,大分,鹿儿岛:冲绳地区

冈山,山口,广岛,岛根,鸟取:西日本地区

名称

厅驻地

面积(km2)

市町村数(2008.1.1)

北海道

札幌市

83,456

35

10

130

15

青森县

青森市

9,607

10

22

8

岩手县

盛冈市

15,279

13

16

6

面积:根据日本国土地理院2006年4月1日发布的面积速报值。包括日本宣示主权但处于俄罗斯实际控制下的北方四岛5036.14平方公里(其中齿舞群岛99.94平方公里,色丹岛及属岛253.33平方公里,国后岛及属岛1498.83平方公里,择捉岛及属岛3184.04平方公里)、日本宣示主权但处于韩国实际控制下的竹岛(独岛)0.18平方公里,不包括我国宣示主权的钓鱼列岛5.56平方公里面积。

历史沿革

明治以前,日本地方仍是三百藩林立的世界。倒幕成功后,日本开始进行革新。明治二年(1869年),在大久保利通和木户孝允等人努力下,各藩陆续上表朝廷,请求奉还版籍。版籍奉还使明治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收回各藩的版籍,全面废除领主制。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废藩置县,全国废除260余藩,划为1使3府302县,同年11月调整为3府72县,到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 再调整为3府43县,由中央政府任命府县知事。此后100年除东京府在1943年改为东京都外,日本本部没有大的变动。

地方政府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东京都

通常所说的“东京”是东京都市圈而非行政区,它在地理范围上并非只包含东京市或东京都。在行政区划分上,东京都包含三个主要的地理分区:通常被称为“东京23区”的23个特别区(原东京市)、23区西边的“三多摩地区”以及一些位于太平洋上由东京都管辖的岛屿。

2、支厅

北海道没有实行县制,仍旧保持道政,道下分为14支厅,支厅下再分为市和郡,郡下为町和村。 在对马和壹岐分别设立市后,除北海道外,就剩东京都的几个海上支厅,不过这几个支厅和郡平行。

3、政令指定市(designated city)

一些人口众多的城市被升格为政令指定市,拥有更多处置地方事务的职权。政令指定市下分为若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