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GBZ51-2009)》化学性皮肤灼伤深度估计由原来的三度四分法改为四度五分法;在诊断起点(轻度)中补充了I度灼伤并对诊断及分级标准相应作了修订;附录B中增加了“手掌计算法”,并将“九分法”的表述改用表格形式;增加了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化学物;删除附录E,将附录E中的主要内容归纳在附录A。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是规范性附录。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emical Skin Burns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GBZ51-2009)》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