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免费教育
师范生免费教育是指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以及2013年新增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江西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江西师范大学不补助生活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师范生免费教育
- 包括
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
- 时间
2007年1
- 补助
生活费
出台背景
2007年,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温家宝总理亲自倡导和推动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这是中央为促进教育发展与教育公平采取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其目的是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须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确保有编有岗。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性硕士学位。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引领作用的带动下,北京、新疆、西藏等地师范专业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上海、江苏、湖北、四川、云南等地在部分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江西、湖南等地开展免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广东、甘肃。等地实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海南、广西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免费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其他途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二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优惠政策
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育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支援西部
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优秀教师短缺现象比较严重。因此,6所师范大学都把培养目标落到为西部基础教育服务的国家战略上。
北京师范大学见证了中国师范教育的发展历程。为此,北师大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举措,保证从招生、培养、实习、就业以及继续教育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