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职能调整
  • 4.主要职责
  • 5.内设机构
  • 6.人员编制
  • 7.其他事项

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和省委的决定,江西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改为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垦办),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 文件

    赣发【2000】15号

  • 性质

    为省人民政府直属

  • 级别

    正厅级事业单位

职能调整

(一)原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承担的绿色食品管理职能划给省农业厅。

(二)原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承担的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省农垦办。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农垦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垦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农垦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

(二)检查督促国家和省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全省农垦系统的内外关系和重大问题;指导全省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三)编制上报全省农垦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规划、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垦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五)拟订全省农垦系统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研推广项目;负责全省农垦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六)制定农垦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省农垦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农垦系统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七)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