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和省委的决定,江西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改为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垦办),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 文件
赣发【2000】15号
- 性质
为省人民政府直属
- 级别
正厅级事业单位
职能调整
(一)原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承担的绿色食品管理职能划给省农业厅。
(二)原省农垦集团总公司承担的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省农垦办。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农垦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垦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农垦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
(二)检查督促国家和省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全省农垦系统的内外关系和重大问题;指导全省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三)编制上报全省农垦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规划、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垦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五)拟订全省农垦系统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研推广项目;负责全省农垦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六)制定农垦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省农垦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农垦系统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七)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