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的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公路、航道、内河港口站埠、船闸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车、水路运输、港站疏运、车船租赁、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规费稽征、内河水上安全和交通战备工作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 局长
李星
- 主要负责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养护
- 时间
2009年7月
内设机构
交通运输局现有党委、行政班子6人,局机关设综合办公室等8个科室,下设公路管理处(路政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处(运政大队)、地方海事处、航道管理处、张家港船闸管理处、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7个管理机构和杨舍等8个交管所。2009年7月组建了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执行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工作。
2、负责拟订全市公路、航道、城市公共交通、内河港口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现代物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轨道交通的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3、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检查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全市公路、航道、内河港口、车站、船闸、城市公交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公路标志线和航标、交通监控、通讯等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4、负责全市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港站疏运和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营业性客货场站、运输代理、仓储、配载等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和船舶机驾人员培训等工作;对全市公路的营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指令性计划运输、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和节假日运输工作。
5、指导全市路政、航政、运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及监督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投融资;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局署企业国有资产。
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除长江以外的全市通航水域、内河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船舶(含船用产品、水上设施)检验和船舶防污染监督、船舶和船员证照发放、救助打捞的行业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
7、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8、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李星:局长。1
徐平观:副局长。负责公路、船闸工程建设、系统内部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招投标、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协助分管航道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分管综合计划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管理处、路桥集团公司。
沈正华: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人武、交通战备、人防、大厦后勤、扶贫、系统内部拆迁工作。分管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交通战备办、大厦管理中心、人武部。
陆新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监督和审计、行业作风建设、信访工作、宣传教育、党群、老干部、工会、机关管理(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宣传科、工会、妇委会、党校,协助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沈竹义: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交通法制、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爱国卫生工作。分管法制安保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乡镇交管所、交通运输协会。
叶德元: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客、货运市场建设和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工作。分管科技信息科、运输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汽运集团公司,协助分管法制安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