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训合同
委托培训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用教学、实验、实际操作等方法,为他方培训人员,而由他方支付培训费的合同。在委托培训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称为培训单位,另一方当事人为委托培训单位,而受培训人员则简称为学生。
委托培训合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和现代科学文化的发展和普及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服务合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委托培训合同
- 性质
合同
- 合同类型
服务性合同
- 对象
委托人
特点
(1)委托培训合同具有教育培训合同与劳动人事合同的双重特征。委托培训人员要服从培训单位的教学培训管理,毕业后则必须返回委托培训单位工作。
(2)委托培训人员进入培训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例如委培录取分数线。
(3)委培人员如果毕业后不返回原委培单位,培训单位有义务协助委培单位追回委培单位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权利与义务
培训单位的权利:
(1)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录取和管理委培学生。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委培费用。
培训单位的义务:
(1)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委培单位的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2)按时向委培单位反映委培生的情况。
委培单位的权利:
(1)有权要求委培学生毕业后返回委培单位服务。
(2)有权全面了解委培生在培训期的全面情况。
委培单位的义务:
(1)向培训单位支付委培费用。
(2)按规定发给委培人员工资或助学金,并承担医药费等费用。
委培人员的权利:
(1)有权要求培训单位给予符合质量标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