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市场
自18世纪20年代美国第一家海上保险组织诞生以来,美国的保险业同其经济的发展一样逐渐发展壮大。美国的保险市场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保险市场。无论是在全球保险业中,还是在美国国内金融行业中,美国的保险市场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同时,美国也是全球保险业相对成熟的国家,在保险产品的创新、保险资金的积累和运用以及保险监管的模式及其演变等方面,美国都是其他国家借鉴和参考的主要对象。
市场的特点
一、美国的保险市场
美国的保险业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业务种类还是业务量,在世界上都排在前面。美国的保险业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开始迅猛发展,并一直居于世界前列。美国保险市场可分为非寿险市场和寿险市场。非寿险市场主要包括财产保险、意外保险市场等保险市场。寿险公司由股份公司和相互公司组成,其中绝大多数寿险公司是股份公司,但相互公司一般历史较长、规模较大。美国的再保险市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
二、垄断竞争型的保险市场模式
在美国的保险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保险公司,其中既有大型的公司,也有众多的中、小型公司,它们共存于一个市场中,并展开激烈竞争。在这场竞争中,少数大型公司处于优势和垄断地位。例如,美国有约2000多家财产责任保险公司,前10家占市场份额接近50%;寿险公司也大体如此。
三、竞争激烈,并购加快
近年来,美国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并购浪潮风起云涌。1988年11月,加利福尼亚州通过“103”提案,开拓了允许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先河,随后各州相继效仿,于是便出现了当今美国市场上保险与银行混业经营的局面,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1998年4月,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所涉及的金额达700亿美元,不仅创下了规模的历史纪录,更意味着美国保险业与银行战略联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美国保险业正在努力采取新的战略战术,寻求扩大新的保险市场,努力满足特殊的市场要求,并采取各种积极措施,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如责任险赔偿数额过高而带来的责任险危机,力图继续保持世界头号保险市场的地位。
四、保险产品种类繁多
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美国的保险市场上,适应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如人寿保险、汽车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无所不有,保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一)得天独厚的人寿保险
美国的人寿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1)临时人寿保险。其保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合同规定的投保条件是年龄在70岁以下。
(2)终身储蓄寿险。它要求每个月缴纳固定的保险费,直到去世。
(3)普通人寿保险。它要求每月缴费,保费也可一次性趸缴,最低从10万美元起保。
多年来,美国的寿险保费总收入以及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在世界名列前茅。美国保险业发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高度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较高,从而有较强的保险意识;二是社会的法律环境推动了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强劲发展。例如,美国法律中有这样的规定:美国公民去世之后必须依法缴纳遗产转让税。这样,如果一个人将钱存入银行或购买地产、房产等,其去世后,首先律师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要依法清查其遗产情况;接着将清查结果通知税务部门,向遗产继承人征收包括遗产税、收入所得税、增值所得税在内的多项赋税。此外,还要支付遗嘱法庭费、财产评估费、行政费、执行费、律师费、联邦财产税等,税费合计将达到遗产价值的15%一60%。但是,美国法律却对人寿保险公司的赔款有税收方面的特殊规定:当投保人死亡时,人寿保险公司的赔款或给付金不用付所得税。因此,美国人当然愿意把购买人寿保险,当作为继承人保全财产的重要手段。这种法律环境无疑为寿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二)强制执行的汽车保险
美国的汽车保险也非常发达,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美国机动车拥有量居世界首位,汽车保险市场容量或市场潜力自然十分广阔。
(2)美国的法律规定,不论任何原因,不参加汽车保险都是违法行为。对于无保险车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如吊销驾驶执照;发生碰撞事故的损失由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者律师有权清查肇事者的全部财产额,并据此提出赔偿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