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按察使研究
《清代按察使研究》内容简介:清代各省设有按察使,隶属于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按察使又简称“臬司”,因为“按察”相当于古代的“陈臬”,因此按察使又叫“臬台”。早在明朝时省级地方官即分为三司,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民政”“刑名”和“一省军务”。清朝沿袭明制,一省中亦设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但都指挥使司却废置不设。布政、按察两司的长官为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藩台管行政、财政,臬台管司法、监察、邮驿等。
基本信息
- 书名
清代按察使研究
- 作者
孙洪军
- 出版社
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年1月1日
- 页数
241页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清代按察使研究》由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孙洪军,1970年生,山东沂水人。苏州大学历史学博士,江苏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镇江地方史研究。参与国家级、省厅级科研课题多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教材1部。
图书目录
导论 一、研究的缘起 二、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三、相关学术史 四、资料综述 五、研究方法与全书框架 六、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晚清以前按察使的角色 第一节地位、任用与考核 一、制度框架中按察使的地位 二、按察使的任用与考核 三、影响按察使任职的主要因素 第二节按察使的职掌角色 一、无所不管的司法总管 二、表率全省的监察官 三、科举乡试的监试官 四、全省驿传的总管 第三节按察使的差委角色 一、册封越南新君的使者 二、军事活动的参与者 三、铜务管理的辅助者 四、江河抢险的参与者 第二章晚清按察使职掌角色的变化 第一节司法总管的新内涵, 一、审办教案的法官 二、职权削弱的检察官 第二节监察官角色的弱化 一、监察属员职掌的弱化 二、乡试监试官角色的终结 第三节行政官角色的新变化 一、驿传总管角色的弱化 二、近代警察的创办者 三、监狱管理的改良者 第三章晚清按察使差委角色的变化 第一节遇事差委的准外交官 一、参与条约谈判的外交官 二、参与教案交涉的外交官 第二节军事行动的参与者 一、军事后勤的参与者 二、前线作战的指挥员 三、军事差委增多的影响 第三节洋务与新政的实践者 一、洋务企业的协办者 二、近代海陆军的创建者 三、新式学堂的兴办者 第四章从按察使到提法使的角色转变 第一节清末司法改革的动因与制度设计 一、司法改革的动因 二、司法改革的制度设计 三、按察使改为提法使 第二节按察使司改提法使司 一、各省按察使司设置的变化 二、按察使司改为提法使司 第三节按察使改提法使的角色变化 一、部分职掌角色的剥离 二、全部差委角色的剔除 第四节提法使制度的终结 一、大清国分崩离析 二、提法使各奔东西 三、提法使制度的终结 结语 一、按察使职掌角色与差委角色变化的动因是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现实 二、角色变化的表现是职掌角色内涵的变化和差委角色的多样化 三、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实现角色转变的积极意义与历史局限性 四、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实现角色转变过程的本质是司法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