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5.人员编制
  • 6.其他

贵州省乡镇企业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5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保留贵州省乡镇企业局。省乡镇企业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企业工作的直属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贵州省乡镇企业局

  • 性质

    企业局

  • 省份

    贵州省

  • 所属类别

    国家事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或组织起草有关乡镇企业的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管理和监督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全省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依法开展乡镇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乡镇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指导乡镇企业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项目责任制的建立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参与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管好用好国家和省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依法收取和管理规费及生产科技开发基金。

(七)指导乡镇企业的用工制度改革,协调劳资关系;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吸纳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

(八)在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促进技术进步、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九)推动乡镇企业改革;审批乡镇企业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的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经营承包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小城镇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工业小区、东西合作示范区的建设。

(十)指导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工作,推动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