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海事局
沧州海事局为正处级建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辖区水域行使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行政管理职能的主管机关,并承担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反应的协调指挥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 外文名
CangZhou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隶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 海域面积
约722平方海里(2476平方公里)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内部设置政务中心、监管处、指挥中心、督察处、办公室、党工部、财务处,下辖大港海事处、执法支队、综合港办事处、南排河办事处。
沧州海事局所辖水域为下列A、B、C、D四点顺序连结与海岸之间的海域,海域面积约为722平方海里(2476平方公里)。
A:38°37´00〃N/117°30´00〃E;
B:38°37´00〃N/118°13´00〃E;
C:38°18´00〃N/118°48´00〃E;
D:38°18´00〃N/117°54´00〃E。
沧州海事局所辖区域包括黄骅港、南排河水域、南大港水库和杨埕水库4部分。黄骅港是指由煤炭港区、综合港区、散货港区(规划中)和河口港区4个港区所组成;南排河水域覆盖了赵东油田、埕北油田(沧州海事局辖区部分)等水域;南大港水库位于河北沧州市东北部,东临渤海,北靠京津,地处东经117°25′45″--117°36′02″,北纬38°26′30″--38°33′44″之间,是由芦苇沼泽、盐地碱蓬沼泽、开阔水域等构成的天然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是全国176个重点保护湿地之一;杨埕水库位于海兴县东偏北15公里,宣惠河以南,北距黄骅港约15公里。
沧州海事局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文明办公、高效便民、热情服务、政务公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