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公告
  • 4.条例
  • 4.1.目 录
  • 4.2.第一章 总 则
  • 4.3.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 4.4.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 4.5.第四章 标准的监督
  • 4.6.第五章 法律责任
  • 4.7.第六章 附 则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经2014年5月2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2014年5月29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12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标准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6章45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

  • 通过时间

    2014年5月29日

  • 施行时间

    2014年10月1日起

  • 地区

    陕西省

公告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12号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已于2014年5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9日

条例

陕西省标准化条例

(2014年5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四章 标准的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