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政协委员
凡工作生活在秦皇岛市辖区内,赞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经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市政协组织,成为市政协委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秦皇岛市政协委员
- 类型
政协委员
- 地点
秦皇岛市
- 产生办法
经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等步骤
秦皇岛市政协委员的产生
凡工作生活在秦皇岛市辖区内,赞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经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市政协组织,成为市政协委员。
基本条件
政协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
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市政协的会议和活动。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届委员会设若干界别组成。
委员中的中共党员不得超过40%,非中共党员不少于60%。每届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任期5年。如任期内需要调整,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秦皇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