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实践
《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实践》收录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下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粮食局表彰的80个粮食企业的改革的先进经验。
基本信息
- 出版社
经济管理出版社
- 作者
聂振邦
- 开本
16
- 页数
389页
- ISBN
7802076692、9787802076693
内容简介
《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实践》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
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 政策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发[2001]2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发[2004]17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06]16号 国家计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计综合[2002]67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粮财[2004]1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国粮财[2006]123号 第二部分 实践篇 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 乘“粮改”东风促企业发展 北京市通州区粮油贸易公司 “食为天”品牌叫响津门中式快餐 天津市食为天粮油便民有限责任公司 减员增效实现粮食经营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武清区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奋力开拓谋求发展 河北省邯郸市粮食局 积极探索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桐翩 河北省唐山市粮食局 以改革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河北省涿州市粮食局 突出产权核心创新经营机制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山西省榆社县粮食局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山西省交口县粮食局 因企制宜锐意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山西省阳泉市粮食局 “八字”文章做活国有粮食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粮食局 深化改革促发展强化职能保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粮食局 妥善解决“三老”问题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粮食局 因企施策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辽宁省鞍山市粮食局 全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辽宁省铁岭市粮食局 抓住机遇闯难关深化改革求发展 辽宁省盖州市粮食局 深化企业改革全面扭亏为盈 吉林省长岭县粮食局 精心组织做好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粮食局 破解难题谋发展 吉林省东丰县粮食局 转变观念大胆创新 黑龙江省密山市粮食局 知难而进抓改革创新机制谋发展 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局 抓住机遇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黑龙江省双城市粮食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发展主营业务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不断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发展 上海市崇明县粮食局 深化“粮改”促发展创新机制增效益 江苏省扬州市粮食局 推进胡匍创新促进企业做强 江苏省宿迁市粮食局 改革创新加快发展 江苏省宜兴市粮食局 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浙江省嘉善县粮食局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 浙江省绍兴县粮食局 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浙江省宁波市粮食局 改革创新建立新机制抢抓机遇谋求大发展 安徽省南陵县粮食局 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强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局 改革创新增活力与时俱进谋发展 安徽省蒙城县粮食局 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福建省龙岩市粮食局 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举扎实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福建省南平市粮食局 深化改革促发展开拓经营增效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粮食局 改革开辟艳阳天巩固发展主渠道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粮食局 改革改出新活力 江西省奉新县粮食局 创新体制放活机制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 江西省泰和县粮食局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做大县域粮食经济 山东省莱州市粮食局 面向市场转换机制主动服务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山东省章丘市粮食局 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粮食局 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改革企业产权制度 河南省许昌市粮食局 开展农村连锁经营打造职工就业平台 河南省孟州市粮食局 加强领导规范运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河南省通许县粮食局 克难攻坚抓改革审时度势谋发展 湖北省赤壁市粮食局 齐心协力划大桨谱写改革新篇章 湖北省麻城市粮食局 推进企业重组实行强强联合积极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湖北省监利县粮食局 改出新天地再铸新辉煌 湖南省宁乡县粮食局 彩虹总在风雨后 湖南省冷水江市粮食局 企业改革先试点总结经验后推广 湖南省澧县粮食局 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全面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广东省梅州市粮食局 脚踏实地开展工作大刀阔斧进行改革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局 …… 后记
文摘
力,要适当增加中央粮食储备规模。在今明两年内,通过新建储备库装新粮和在产区直接收购,使中央储备粮规模逐步达到750亿公斤,保证国家掌握充足的粮食调控资源。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部门研究制定。 (二)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制度,尽快建立管理科学、调控有力、吞吐灵活、人员精干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1)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任务是负责中央储备粮(含食油)的管理和轮换,建立健全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中央储备粮轮换机制,防止粮食陈化变质,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保证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2)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公司要严格中央储备粮的监管,除经营与储备粮油吞吐轮换直接相关的业务外,不从事一般性商业经营活动。(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粮食储备费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4)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将储备粮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5)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 (三)继续抓紧国家储备粮库建设。为适应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的要求,今后可根据国家财力平衡和粮食储存的实际状况,继续适当安排国家储备粮库建设,以适应安全储存粮食的需要。今年建设的100亿公斤国家粮库,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新建国家储备粮库产权归中央所有,各库所提折旧基金要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国家储备粮库的维修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三、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真正实行省长负责制按照中央和地方对粮食分级管理的要求,必须健全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地方人民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体制,适当增加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把粮食省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 (一)适当增加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根据建立省级人民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体制的要求,为给粮食主产区更大的支持,从2001年开始,中央适当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按1999年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规定,应由地方财政配套的自筹资金,要继续按政策及时足额配套到位。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包干基数调整后,由中央财政专项拨给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一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户储存,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要用于陈化粮价差亏损补贴、粮食出口补贴和消化粮食财务挂账等粮食方面的开支,不准挪作他用。粮食风险基金的具体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并抄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政策应享受的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在资金拨到企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抽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包干基数调整和使用监管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订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适当调整后,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建立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核心是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粮食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要求是:(1)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保护好耕地,增加粮食生产投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做好粮食收购和储存,保证向国家提供必要的商品粮和中央储备粮轮换用粮。(2)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有经营粮食资格的企业,积极发展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并要信守合同,促进产区粮食顺价销售和销区商品粮源的稳定供应。(3)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后,各省级人民政府筹集的配套资金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对部分粮食主产区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不能及时到位的缺口部分,继续实行经批准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办法。(4)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建立企业促销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5)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稳定市场粮价。 (三)因地制宜地调整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努力增加农民收人。各粮食主产区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粮食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实施种子工程的力度,加强粮食优质品种的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工作,坚决淘汰劣质品种。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扶持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发展养殖业和粮食精深加工,促进粮食转化增值。四、粮食主产区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
后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部署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2006年5月,国家粮食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了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思路,部署了当前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同时,表彰了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根据这次会议精神,为了认真总结全国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指导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将十五时期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下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粮食局表彰的80个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县、市级粮食局和企业的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各地学习和借鉴。 本书由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振邦同志任主编,副局长任正晓同志任副主编,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具体负责了本书的策划和编辑工作。参加本书策划和编辑的人员有:邓亦武、朱传碧、肖春阳、王耀鹏、罗文娟、王旭、马明、李亚莉、秦剑、樊蓉、胡耀芳、李可。邓亦武同志对全书进行了总纂。 由于时间仓促,本书在编印过程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序言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各地粮食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稳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逐步解决了企业“三老’’问题。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5年来,各地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老粮、老账、老人”问题的逐步解决。一是老库存粮食基本已销售处理完毕。二是财务挂账包袱正在解除。截至2005年年底,除个别地方明确不再进行清理外,其余省(区、市)已完成了粮食财务挂账的现场清理审计工作,大部分省(区、市)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进行了认定,并对政策性粮食账务挂账从企业剥离和上划。三是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113.5万人,其中购销企业74.5万人,与粮食企业改革初期的1998年年底相比,分别减少了217.1万人、120.3万人,减幅分别为66%和62%。1998~2005年,累计安置富余职工再就业83.1万人,其中粮食部门安置49.6万人,分别占分流职工的38.3%和22.8%。 二、实行了政企分开。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与原直属企业实行了脱钩,不直接管理企业。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政企分开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一些市、县采取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分设等形式,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