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建燃油费
机建燃油费包括两项费用,分别是是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
1992年3月,收费标准,国内收取每人次15元的机场建设费;
1995年10月,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
2000年10月1日起,国内支线航班降低到每人次10元;
2004年9月,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被认为是取消的先兆;
2015年2月5日起,国内航班机票燃油附加费取消1;
2018年11月,国内航线800公里(含)以下最高标准20元/人,800公里以上由30元/人调整至50元/人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机建燃油费
- 包括
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3
- 对象
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
- 征收形式
票价外以税款的形式
征收方式
从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中国境内机场乘坐国内、地区和国际航班,由原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
2006年,财政部下文,包括机场建设费在内的18项政府性基金已经于2005年年底到期,当时有媒体乐观地发出了此费“有望在2007年取消”的声音,坊间甚至欢呼“这是民意博弈的胜利”;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机场建设费征收期限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
据财政部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从2004年8月1日起,各航空运输企业和机票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旅行日期在2004年9月1日(含)以后的机票时,按规定随机票一并加收机场建设费。
征收范围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但对下列人员除外:
1、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
2、年龄在12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
征收标准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50元人民币;
2、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90元人民币(含旅游发展基金);
3、乘坐下列机型的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每人10元人民币。
机型名称 机型代号
DONIER328 D38
ART-72 AT7
CRJ-200 CRJ
ERJ145 ER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