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小说系列:卡拉之狼
这是美国人斯蒂芬?金野心勃勃的长篇巨作,七卷《黑暗塔》系列,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平均每一卷都超过五百页以上。本书是第五卷,中文版有六百页。 如书名所示,卡拉?布林?斯特吉斯(在某个中世界,靠近光束的路径)地区多双胞胎,每隔二三十年,从雷劈(黑暗之地)来的狼群会来掳走几十上百个双胞胎中的一个,待他们被送回时,即成傻子,会长成巨人(成长过程极痛苦,撑不过去就死了),也活不长。反抗是没用的,但是人们还是想反抗,这一次是碰到枪侠们来到卡拉地区,枪侠即本长篇故事的主角,来自蓟犁的罗兰.德鄯,和他的同伴,来自纽约的埃蒂、苏姗娜和杰克,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准备,他们最终打败了狼群,双胞胎们保住了。
基本信息
- 书名
斯蒂芬·金小说系列:卡拉之狼
- 外文名
Wolves of the Calla Stephen King
- 作者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 译者
张楠
- 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斯蒂芬·金小说系列:卡拉之狼》编辑推荐:罗兰、埃蒂、苏珊娜、杰克和会说话的貉獭奥伊继续他们追寻黑暗塔的旅程,一行人来到一个奇特的小山村——卡拉。这个村子盛产双胞胎,可是每隔二十年,狼群就会从暗处奔袭该村,每一户有双胞胎的人家都会被掠走一个孩子。几个星期后,身心遭受重创的孩子会被送回来,并无一例外地变成了痴呆儿。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决定留下来帮助村民对付狼群。与此同时,在一九七七年的纽约,也就是杰克曾经所在的世界,书店的主人凯文·塔尔正被一群歹徒胁迫,歹徒们要求塔尔出让位于曼哈顿中心的一块空地,在这片空地上生长着一枝具有非同寻常意义的玫瑰。罗兰必须制定出一个可以同时对付两个世界里的邪恶势力的计划,而坐在轮椅上的苏珊娜却在此时出现了一些诡异的变化。
作者简介
作者:(美)斯蒂芬?金 著 张楠 任战
媒体推荐
在这套大师级说书人的代表作中,《卡拉之狼》绝对是到目前为止最强的一部! ──《轨迹》杂志 这本书让人觉得这部巨作对斯蒂芬·金意义重大,好像他写这个故事是因为这是他的天命……他真的对“黑暗塔”系列倾注了毕生的心力! ──《洛杉矶纪事报》
图书目录
序言:关于十九岁 最后的前情概要 序幕弱智 第一卷隔界 第一章水面上的脸庞 第二章纽约沟槽 第三章米阿 第四章谈话 第五章欧沃霍瑟 第六章艾尔德的方式 第七章隔界 第二卷讲故事 第一章广场 第二章灼拧痛 第三章牧师的故事(纽约) 第四章听神父继续讲述(隐藏的时空高速公路) 第五章加里·迪克的故事 第六章祖父的故事 第七章夜景,饥饿 第八章图克家的店铺;找不到的门 第九章牧师故事的结局(找不到) 第三卷狼群 第一章秘密 第二章《道根》,第一部 第三章《道根》,第二部 第四章仙笛神童 第五章村民集会 第六章暴风雨来临前 第七章狼群 尾声门口洞穴 附言 后记
后记
在您阅读这篇简短的后记之前,我想请您花几分钟(如果您愿意的话)再看一下书前的题献。我等您。 谢谢您。我想让您知道,自《肖申克的救赎》开始,弗兰克·穆勒为我的多部小说录过音。第一次相遇是在纽约的有声书籍公司,我们立刻喜欢上了对方。这份友谊持续的时间比我的某些读者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时间还要久。在我们的合作过程中,弗兰克为“黑暗塔全系列”的前四本录了音。我一边听那些磁带——总共差不多有六十盘——一边继续写着枪侠的故事。有声故事对于我漫长的写作来说是个完美的陪伴,因为它能使我听清每一个词,而飞快扫阅的双眼(或时而疲倦的大脑)则无法做到。我想要的正是让自己完全沉浸在罗兰的世界里,而这正是弗兰克给我的。他还给了我别的东西,出乎意料而又妙不可言。那是我在写作过程中丢失的新鲜感;他让我感觉到罗兰和罗兰的朋友们都是真实地生活着的人,有他们各自丰富的内心世界。我在题献中说,弗兰克听到了我脑中的声音,我是在说一个事实。他就像一扇奇异的门,可以重新赋予从门中穿过的人们以生命。这个系列剩下的几本书已经完成了(第五本已经定稿,最后两本的初稿也已经写好了),在很大程度上,我要感谢弗兰克·穆勒。他的朗读给了我灵感。 我一直希望弗兰克能够接着为剩下的三本书录音(没有删节的朗读;我不允许也从不赞同对我作品的删节,这是原则),而他也十分乐意。二○○一年十月在班哥尔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讨论了这件事。谈话间,他告诉我,“黑暗塔全系列”绝对是他的最爱。因为知道他已经为至少五百本小说录过音,所以这个评价让我受宠若惊。 那次晚饭和那个充满对未来期待的愉快谈话过了还没有一个月,弗兰克驾驶摩托车在加州的高速路上发生了严重的车祸。几天前,他刚刚知道自己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的降生。他当时戴着头盔,很可能正是头盔救了他的命——骑摩托车的朋友们请注意安全——但他仍然身受重伤,多处都伤及神经。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为“黑暗塔全系列”的最后三本书录音了几乎可以断定,弗兰克最后的作品就是对克莱夫·巴克《冷酷谷》的精彩演绎;那本书是在二○○一年九月录制完成的,就在车祸发生前。 弗兰克。穆勒职业生涯的完结就像是一个奇迹的中断,而他的康复练习——几乎肯定要持续一生——才刚刚开始。他需要大量的照料和专业帮助。那些都需要钱,但在正常情况下,从事自由创作的艺术家往往是拮据的。我和几个朋友发起了一个基金来帮助弗兰克;如果有可能,也希望帮助和他一样遭遇相似不幸的自由艺术家。《卡拉之狼》朗读版得到的所有收入都将捐献给这个基金。这些钱远远不够,但为弄潮儿基金(弄潮儿是弗兰克帆船的名字)筹款的行动,就像弗兰克的康复练习一样,尚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
序言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魔戒》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魔戒》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地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①,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芬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