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银行
长治银行—前身为长治市商业银行(长治市城市信用社),最早诞生于1984年。1992年12月30日,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晋银金字(1992)第215号文字批准成立“长治市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1995年各城市信用社与组建单位脱钩。2002年9月,长治市城市信用社完成单一法人改制,原13家城市信用社法人资格被取消,成为单一法人社,下设14个营业部。2005年2月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长治市商业银行。2014年1月27日,长治市商业银行升级更名为长治银行。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长治银行
- 总部地点
长治市
- 成立时间
1984年
- 经营范围
金融服务
- 公司性质
股份制商业银行
- 注册资本
10亿人民币
企业概况
长治市商业银行的前身——长治市城市信用社,最早诞生于1984年。1992年12月30日,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晋银金字(1992)第215号文字批准成立“长治市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1995年各城市信用社与组建单位脱钩。2002年9月,长治市城市信用社完成单一法人改制,原13家城市信用社法人资格被取消,成为单一法人社,下设14个营业部。2005年2月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长治市商业银行。
简介
长治市商业银行自2005年12月22日挂牌开业至今,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行、长治银监分局的监管指导下,长治市商业银行紧紧围绕全市整体经济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高效运作,快速发展。按照《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构建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业务经营指导委员会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拟订了三会和相关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制度,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达到了互相配合,有效制衡。
在经营管理方面,长治市商业银行积极引进适应自身发展的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不断开拓业务新品,完善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科技含量,在改革发展与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双“121”战略工程、业务流程再造、大小额支付结算、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个人通知存款一户通、365日计息等一系列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作为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长治市商业银行始终秉承“依托地方经济,回馈全市人民”的理念,大力弘扬“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倡导“至诚至信,服务大众”的文化,鼎立支持全市经济的发展。成立以来,累计向各类中小企业投放信贷资金100多亿元,涉及煤炭、焦炭、钢铁、化工、医药、房地产、商贸流通等众多行业,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今后,长治市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模式,不断创新经营方式,以“争先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发展观,以“与时代共进步,与客户共发展,与员工共成长”的价值观,以创新为动力,以客户为中心,以快捷高效为特色,努力打造实力雄厚、品牌卓著、管理先进、服务领先、质量优异、效益良好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较短的时期内,将长治市商业银行打造成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优质客户为中心,努力办成为优秀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精品银行,贴心银行,积极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