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主要内容: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基本信息
- 书名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
- 作者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出版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年1月1日
- 页数
11页
内容简介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图书目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 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摘录)(1980年2月20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
文摘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