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免去职务
  • 4.3.立案侦查
  • 4.4.依法双开
  • 4.5.提起公诉
  • 4.6.一审开庭
  • 4.7.一审宣判
  • 5.参考资料

苏宏章

辽宁省委原常委

苏宏章,男,汉族,辽宁沈阳人,1959年5月生,大学文化,哲学学士学位,副教授,1983年8月毕业于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5月19日,苏宏章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9年5月

  • 出生地

    辽宁沈阳

  • 毕业院校
  • 中文名称

    苏宏章

人物履历

历任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公社知青,辽宁省农机技术鉴定站工作人员,辽宁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讲师团教员、助教、教研室主任、机关工委党校副校长。

1995年任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

1996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1998年任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0年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

2002年03月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1年10月任辽宁省委常委;1

2011年11月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4月6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

免去职务

2016年4月14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4

立案侦查

2016年7月2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5

依法双开

2016年7月25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苏宏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组织原则,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