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介绍
  • 3.1.内容简介
  • 3.2.作者简介
  • 4.图书目录

公共危险犯解释论与判例研究

陈洪兵著书籍

《公共危险解释论与判例研究》内容简介:现代社会也称为风险社会、危险社会,现代刑法也被称为危险刑法;尽管通说关于危险犯的理论千疮百孔,但不应断言危险犯理论是无用的理论;为应对现代社会日益增多的危险,应当加强危险犯理论的研究。现行危险犯理论把精力集中在危险状态是否是既遂的标志、形成危险状态后行为人主动消除危险的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这些问题的争论上。危险犯理论应当求真务实地研究如下问题:一是,危险犯与实害犯、行为犯、结果犯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二是,危险犯具体个罪的既遂、未遂、预备、中止的认定以及如何选择适用法定刑幅度的问题:三是,如何准确界定和归类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从而为立法论和解释论提供根据;四是,如何处理危险犯之间及与相关人身犯罪、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问题;五是,我国现行刑法是否存在过失危险犯的规定,以及应否增设过失危险犯问题。

基本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作者

    陈洪兵

  • 开本

    16

  • 页数

    346页

  • ISBN

    9787562040156756204015X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公共危险解释论与判例研究》是刑法分则解释论与判例研究丛书之一。

作者简介

陈洪兵,(1970-),男,湖北荆门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刑法解释学研究,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师从张明楷教授);自2002年以来,已在《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三十余篇(核心及CSSCI刊物上四十余篇),独著《共犯论思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和《中立行为的帮助》(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图书目录

上篇 总论 第一章 危险社会的危险犯论纲 一、诘难:危险犯理论有用吗 二、我国危险犯理论应研究解决哪些问题 三、结论:危险犯理论能够有所作为 第二章 公共危险犯朱完成形态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三、危害公共卫生罪 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五、归纳总结 第三章 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归类 一、梳理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归类 二、具体危险犯归类的合理性审视 三、归纳总结 中篇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四章 破坏型公共危险犯 一、对象的认定及公共危险的判断 二、“破坏”的含义 三、罪数及竞合 四、归纳总结 第五章 暴力危及交通安全犯罪 一、劫持航空器罪 二、劫持船只、汽车罪 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劫持航空器罪之间的竞合 四、归纳总结 第六章 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犯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危险物质罪 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四、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五、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六、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七、丢失枪支不报罪 八、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九、归纳总结 第七章 责任事故罪中管理、监督过失责任 一、管理、监督过失理论概述181 二、责任事故的类型化分析 三、简单总结 第八章 事故犯罪的竞合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相关事故犯罪之间的竞合 二、交通肇事罪与相关事故犯罪之间的竞合 三、事故犯罪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及玩忽职守罪的竞合 四、事故犯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之间的竞合 五、简单总结 第九章 交通肇事罪的解释 一、国内外现状 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含义 三、“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认定 四、“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理解与认定 五、“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与认定 六、归纳总结 下篇 其他公共危险犯 第十章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法益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保护什么 二、法益对于“销售金额”认定的指导 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否选择性罪名 四、法益对于罪数及竞合处理的指导 五、归纳总结 第十一章 危害公共卫生罪的法益 一、通说的缺陷 二、法益对构成要件解释及适用的指导 三、简单总结 第十二章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解释 一、理论现状:长于批评,拙于解释 二、个罪构成要件解读 三、归纳总结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