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介绍
  • 3.1.内容简介
  • 3.2.作者简介
  • 4.图书目录
  • 5.文摘
  • 6.后记
  • 7.序言

走向法治:广东法制建设30年

刘恒著书籍

《走向法治:广东法制建设30年》主要内容:中国的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的伟大历程。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了“试验田”、“窗口”和“示范区”作用。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认真研究总结广东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经验,有助于深化人们对改革开放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于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基本信息

  • 出版社

    广东省出版集团广东人民出版社

  • 作者

    刘恒

  • 开本

    16

  • 页数

    348页

  • ISBN

    9787218059709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走向法治:广东法制建设30年》为广东改革开放30年研究丛书之一。

作者简介

刘恒,男,1964年生,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山大学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公法理论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代表作有《外资并购行为与政府规制》、《行政救济制度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刘诚,女,1977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代表作有《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为视角》、《卢梭的两个世界》。 张亮,男,1977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代表作有《反倾销法损害确定问题研究》、《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例研究》。 韩光明,男,笔名朴勤,1977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商法、比较法、法律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代表作有《法律的价值:转轨经济中的评价》(译著)、《权利冲突:相邻关系与义务理性》、《论作为法律概念的意思表示》。

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改革与变法——年来的广东地方立法 一、30年来广东省地方立法权限的变迁 (一)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三)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四)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五)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六)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二、30年来广东省地方立法历程回顾 (一)广东省地方立法的起步探索阶段(1979-1984年) (二)广东省地方立法的初步发展阶段(1985-992年) (三)广东省地方立法的加快发展阶段(1993-1999年) (四)广东省地方立法的稳健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 三、30年来广东省地方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一)30年来广东省地方立法成就 (二)30年来广东省地方立法经验 第二章 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30年来的广东行政法制 一、广东行政立法 (一)广东行政立法概况和特点 (二)近年广东行政立法的亮点 二、广东行政执法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二)行政处罚的综合执法试点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广东行政复议 (一)广东行政复议概况 (二)广东行政复议的制度建设及其创新 (三)广东行政复议对全国行政复议制度完善的示范作用 第三章 通过司法改革实现司法正义——30年来的广东检察制度和审判制度 一、检察制度 (一)检察机构 (二)检察队伍 (三)检察业务 (四)检察制度创新 (五)重大案件的查处 二、审判制度 (一)审判机构 (二)审判队伍 (三)审判业务 (四)审判制度创新 (五)重大案件审理 第四章 司法行政与法治国家——30年来的广东司法行政建设 一、司法行政与法治国家建设 (一)司法行政的性质与概况 (二)司法行政与法治国家 (三)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二、法制宣传与公民法律意识 (一)法律普及与公民精神 (二)广东省普法的总体概要 (三)普法教育法制化 (四)校园普法与法制副校长 (五)普法新模式:普法与维权相结合 (六)找准对象、重点普法 三、律师制度与律师队伍 (一)律师管理制度的发展完善 (二)公职律师试点 (三)探索律师权益保障制度 (四)粤港律师法律服务业合作 四、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制度 (一)公正与便捷的仲裁工作 (二)保证威信与效力的公证工作 (三)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基层司法与基层法律服务 (一)全心为民的“大调解”格局 (二)思路开阔的“大安置帮教”工作 (三)扎扎实实的社区矫正工作 (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六、监狱与劳动教养制度 (一)促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 (二)走在全国前列的科学化劳动教养工作 七、广东省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 (一)富有历史传统和开创精神的法学教育 (二)广东省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 (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 (四)富有特色的法学研究 附录 附录一 30年来广东省重要地方立法 附录二 30年来广东省行政立法大事记 附录三 30年来广东检察制度和审判制度大事记 附录四 30年来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大事记 后记

文摘

第九十条是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基础上,针对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具体程序作出了细化规定,为申请人和第三人针对被申请人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提供了申诉的途径。 该规定同时强化了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的相关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了对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内部监督,可以通过本机关自行纠正和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两种途径实现,这一规定,既体现了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性质,也体现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第六,对复议机关法律责任的明确。 《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第十三章共六条全部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有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行使,保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立法宗旨的实现。 如《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八条赋予了行政复议机构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处理建议权,但实践中这一程序很少得以启动。该规定对此作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通过制作《行政复议违法行为处理建议书》的方式来落实行政复议机构的这一职责。 又如,该规定第九十八条对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程序、启动程序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把监督大权和对行政责任追究程序的启动权交给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避免“官官相护”,该规定扩大了投诉的渠道,除了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可以启动监督程序之外,申请人也可以投诉,启动追究责任的制度,对行政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可以投诉。

后记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委托中山大学承担《广东改革开放30年研究丛书》的研究和写作任务,《走向法治——广东法制建设30年》一书是这一系列研究中法律专题研究的成果。 本课题的研究和书稿的写作,由我主持。参加者是: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诚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亮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韩光明博士。2007年5月,在确定了写作的具体分工之后,课题组成员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深入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法学教育和研究等机关或社团的有关工作部门进行细致的调研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2007年8月,课题组成员各自开始了为期2个月的写作,2007年10月初稿完成。此后,课题组成员进行了多次内部讨论,相互对书稿提出修改意见,先后五易其稿,至2008年7月最终定稿。 这套丛书从策划到完成,得到了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雄同志的大力支持。林雄部长对丛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多次询问丛书的进展情况。省委宣传部蒋斌副部长,省委宣传部理论处杜新山处长等同志对丛书的写作给予了具体指导。丛书立项作为广东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得到了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序言

中国的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的伟大历程。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了“试验田”、“窗口”和“示范区”作用。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认真研究总结广东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经验,有助于深化人们对改革开放重要意义的认识,对于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研究广东改革开放,要系统总结广东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30年来,广东历届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和“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