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介绍
  • 3.1.内容简介
  • 3.2.作者简介
  • 4.图书目录

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

张纯辉著书籍

《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分析了判决书的可接受性既非仅是判决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属性,也非仅是判决受众的一种主观感受,而是存在于判决书本身与判决受众的感受之间。《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认为应以一种更为动态化、开放化、多元化的视角去看待立法、司法过程中法律语言的运用,因此,修辞学视角下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对判决书中研究的片面性。《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将法学研究的视角引入了传统的修辞学研究中,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创新。

基本信息

  • 书名

    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

  • 作者

    张纯辉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年6月1日

  • 页数

    229页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由张纯辉著。《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将法学研究的视角引入了传统的修辞学研究中,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创新。

作者简介

张纯辉,女,英语语言文学博士,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方向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律语言学。师从我国著名语言学大师王德春先生。现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近年来发表CSSCI核心论文数十篇,参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一部;参编法律英语教材三部、法律英语词典一部;主持校级课题一个;参与国家重点学科子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数个。

图书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对象的界定 一、司法判决书的概念 二、司法判决书的功能 第二节司法判决书的研究综述 一、相关研究概述 二、司法判决书研究综述 第三节研究内容和目的 第四节研究方法 一、以语料为基础的研究法 二、基本的语言观 三、总结归纳法 第五节研究的创新点及研究意义 一、创新点 二、研究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六节本研究的语料 一、语料收集 二、语料范围 第七节研究框架 第二章司法判决书中的修辞 第一节修辞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 一、古典修辞学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 二、新修辞学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 第二节修辞的内涵与特征 一、本书对修辞含义的界定 二、修辞的特征 第三节司法判决书的语体特征 第四节司法判决书的修辞特点 第三章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内涵 第一节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内涵 第二节判决书的受众 一、对受众的解读 二、判决书的受众 第三节判决书可接受性的标准 一、满足当事人的正当需要 二、法律规则援引的正当性 三、论证推理过程阐释的合理性 四、影响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其他外在因素 第四节修辞对判决书可接受性的影响 第五节小结 第四章司法判决书中的深层修辞——说服与劝导(一) 第一节司法判决书中的深层修辞 第二节深层修辞的具体表现(一):作为技巧的修辞——修辞技巧 一、评价(Evaluation) 二、模糊语(Hedging) 三、预设(Pesupposition) 四、会话含意(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五、互文(Intertextuality) 六、情感唤起(Emotion Arousing) 七、叙事裁剪(Narrative Cut) 第三节小结 笫五章司法判决书中的深层修辞——说服与劝导(二) 第一节缺省三段论——亚氏的修辞论证思想与判决的论证 第二节价值判断的逻辑——佩雷尔曼新修辞论证思想与判决的论证 第三节修辞推理与逻辑证明的差别 第四节修辞推理与说服 第五节司法判决书中深层修辞的具体表现与可接受性:作为推理的修辞——修辞推理 第六节小结 第六章建构判决书的言语修养 第一节修辞对判决正当性构成的强化 第二节不当修辞 一、司法三段论的滥用——故意省略大前提 二、事实裁剪的不当 三、感情唤起的不当修辞 四、模糊语的不当修辞 五、互文的不合理性 第三节建构判决书的言语修养 一、言语修辞的目的——正当性 二、言语修辞的最终效果——有效性 三、符合言语环境的要求 四、精确而合乎逻辑地反映思维和现实 第七章结论 第一节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第二节本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