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媒体推荐
  • 4.图书目录
  • 5.文摘

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

2
韩玉珍著书籍

《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一书的撰写,始终贯彻了特色、精品战略的指导思想,使之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新颖。在体例结构上作了一些尝试性的创新,用名人名言、用案例、用问题来引出每讲的内容。在行文中,既有简单基本常识的阐述,也有重点难点的讲解,还有热点疑点的点拨。总之,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 二是精简。本书对理论部分作了大量的简化,力图使理论讲述言简意赅,脉络清晰。在语言上通俗易懂,单刀直入,切入内容。从而做到了既简单明又不失核心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实用。本书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从企业出发,用案例说话,有力于实务操作、技能训练。每讲都配有相关内容的案例思考,并予以评析。这种亲验型、参与型的引导学习方式,必奖有助于读者提高分析总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信息

  • 书名

    《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

  • 作者

    韩玉珍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0

  • 开本

    0开

  • ISBN

    7301057717

  • 品牌

    北京大学出版社

媒体推荐

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将更加开放,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竞争的领域和方式也日益呈现多元化。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尤其是拥有高水平的经营管理队伍,已经成为企业决胜市场的关键。所以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注重人才培训,把企业变成一个学习型组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五”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进行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全面开放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 现代科技专业知识、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具有创新精神,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队伍。为此,必须根据任务的需要和形势的变化,在企业各种层次和各类人员中深化培训,改革培训的方式、内容、方法和手段,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培训机制。 北京市经济管理下部学院是全国1000多家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试点单位,多年来为中央企业和北京市及其他省市区培养和培训了一大批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他们不断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培训和教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收到_广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赏。此次,他们组织编写的工商管理培训系列教材,足多年培训教学经验的结晶。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套教材,对推动上商管理培训具有积极作用。这套教程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吸收上商管理培训的成果,吸收了新的管理案例和知识点。在选编教材时他们结合培训的需要和培训纲要的要求,对课程进行了精选,从课程的选取、内容体系的设计到最后的定稿和出版,都凝结着广大教师、培训工作者和出版者的辛勤劳动和汗水。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编写这部工商管理培训教材,对工商管理培训工作将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和贡献。 我衷心地祝贺此系列教材在新世纪的第二个春天出版。 是为序。 袁宝华 2002年1月于北京

图书目录

第一讲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一、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二、国际贸易的分类 三、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 综合案例 进一步提高中国的贸易能力 第二讲 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与发展 二、关税措施 三、非关税措施 四、出口管理措施 综合案例 贸易保护——绿色贸易壁垒 第三讲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 二、世界贸易组织概况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协议 五、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综合案例 美国诉韩国食品保质期措施 第四讲 贸易术语及相关的国际惯例 一、何为贸易术语 二、相关的国际惯例 三、贸易术语的分析和使用 综合案例 第五讲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二、合同主要条款 综合案例 关于开立信用证的争议案 第六讲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出口合同的履行 二、进口合同的履行 综合案例一 综合案例二 第七讲 国际商务谈判中的人员和策略选择 一、谈判人员必备的素质 二、如何选择你的团队 三、谈判的准备与谈判内容 四、谈判策略与案例 五、何时成交?何时说“不”? 综合案例 一项有关基础设施的谈判 ……

文摘

书摘 (五)世贸组织的成员 1.成员资格 《WTO协定》第11条、12条规定了两种WTO成员的资格,即“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创始成员”主要是针对原GATT缔约方,如果它们接受了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并达成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减让承诺,就可以成为创始成员。从加入WTO的创始成员来看,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1994年4月在马拉喀什签署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原GATT缔约方:二是在1994年4月以后、WTO成立前加入GATT并签署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缔约方;三是参加了乌拉圭回合谈判但直到1995年才完成加入谈判的国家。这些国家都是于1995年和1995年前加入WTO并成为 其“创始成员”。 “加入成员”是指按与WTO议定的条件加入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①新成员必须由部长级会议以2/3多数通过加入。 无论是“创始成员”还是“加入成员”,在权利与义务方面是完全平等的。 任何WTO成员都可以退出WTO,但退出适用于《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并在WTO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通知的6个月后才能生效。无需有关机构的批准。这里所指的“退出”,不仅是该国退出乌拉圭回合的各项多边协定的缔约方资格,也同时意味着退出世贸组织的成员资格。 2.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应该明确的是,《WTO协定》本身对成员的权利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我们根据WTO的基本规则、相关协议的内容等,将WTO成员享有的一定的基本权利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在成员中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 第二,享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 第三,发展中国家可享受一定范围的普惠制(GSP)待遇①及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 第四,利用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贸易纠纷。 3.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WTO协定》只在两个方面对成员的义务有所规定,一是所有国家需要缴纳根据它们各自在成员贸易总额中的份额分摊wTO的预算费用;二是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WTO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除了这两点以外,《WTO协定》本身并没有其他的实质性规定。 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一个成员在享受我们前面所归纳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对等地看,成员的基本义务主要为: 第一,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根据世贸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 第二,根据世贸组织有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具体要求降低关税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并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第三,根据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程序,和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 第四,增加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透明度。 (六)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谅解”)总则中明确,WTO争端解决体制在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可靠性和可预见性方面是一个重要因素。它要求各成员承诺,不应采取单边行动以对抗其发现的违反贸易规则的事件,而应在多边争端解决制度下寻求救济,并遵 守其规则与裁决。该“谅解”的调整范围不仅仅限于一般的货物贸易,而是扩大到了WTO协定涉及的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方面所发生的争端。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WTO规则内容很丰富,涉及领域很广泛,但是贯穿其中的主要是四大原则,或者说四大基本原则,即非歧视性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础性原则。它要求各个成员不论大小、强弱都应当平等地进行贸易往来,对其他成员不得歧视,对进口商也不得歧视。非歧视原则主要体现为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1)最惠国待遇的含义 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在GATT第1条“普遍最惠国待遇”明确规定为:“任何缔约方给予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任何产品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方领土的同类产品。”即各缔约方之间应在无歧视的基础 上进行贸易,相互间的贸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每个缔约方都必须平等地对待与其他缔约方的贸易,一缔约方给予其他缔约方以平等、一视同仁的待遇,大小成员一律平等,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并且这种待遇是永久的。 最惠国待遇为什么能够体现并保证所有缔约国一律平等呢?它是通过“双边谈判、多边自动无条件享受”的机制来进行的。例如,如果A成员国与B成员国达成协定,A国对从B国进口的某项产品给予进一步的关税减让,则对于该项关税优惠A国必须在WTO内的所有成员中普遍实施。具体说就是,任何一个能够向A国出口产品的成员国均与B国所享受的待遇平等;反过来说,A国从其他任何一个成员国进口该项产品时所征收的进口关税,不能高于对B国的进口关税税率。而这种实施是无需经过谈判、不附加条件的。 在我国入世的谈判中,与我国进行双边谈判的只有37个国家。为什么只有37个国家?为什么我们不与所有的成员国进行谈判?就是因为有“最惠国待遇”原则,与这37个国家所达成的双边协议构成我国入世条件的基础,其他成员国可以依据“最惠国待遇”原则,“坐享其成”、“免费搭车”。例如我国承诺进口汽车的关税税率在2006年降到25%,则届时WTO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在向我国出口同等排气量的汽车时,我国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只能为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