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警示语
  • 4.成份
  • 5.性状
  • 6.适应症
  • 7.规格
  • 8.用法用量
  • 9.不良反应
  • 10.禁忌
  • 11.注意事项
  •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3.儿童用药
  • 14.老年用药
  • 15.药物相互作用
  • 16.药物过量
  • 17.药理毒理
  • 18.药代动力学
  • 19.贮藏
  • 20.包装
  • 21.有效期
  • 22.执行标准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适应症为头孢克洛缓释片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咽炎、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青霉素一般为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的选择药物,包括风湿热的预防。虽然头孢克洛缓释片通常能够有效地清除口咽部的链球菌:但并无足够的资料证实头孢克洛缓释片可预防风湿热发作)。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仅为肯霉索敏感菌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包括由大肠埃希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及腐生葡萄球菌所致的膀胱炎和无症状菌尿。

基本信息

  • 药品名称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

  • 药品类型

    处方药

警示语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头孢克洛和其他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3-氯-7-D-(2—苯基甘氨酸基)-3-头孢烯-4-羧酸单水化合物。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HCINOS·HO分子量:385.82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适应症

头孢克洛缓释片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咽炎、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青霉素一般为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的选择药物,包括风湿热的预防。虽然头孢克洛缓释片通常能够有效地清除口咽部的链球菌:但并无足够的资料证实头孢克洛缓释片可预防风湿热发作)。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仅为肯霉索敏感菌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包括由大肠埃希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及腐生葡萄球菌所致的膀胱炎和无症状菌尿。皮肤软组织感染: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需进行细菌学研究明确病原学诊断,井测定病原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留取相应标本后即开始治疗。根据培养及药敏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规格

0.375g。

用法用量

头孢克洛缓释片口服给药时可以不考虑进餐。然而与食物同服可以增加希刻劳缓释片的吸收量。片剂服用时不应掰开、压碎或咀嚼。 咽炎、扁桃体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下尿路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支气管炎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肺炎和鼻窦炎的推荐剂量为750mg(二片),每日二次。治疗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的感染.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疗程需至少10天。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头孢克洛缓释片不良反应大多数为轻度、呈一过性。因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中止治疗者占1.7%。下列不良反应在口服希刻劳缓释片的临床试验中均有报道。除特别提及者外,发生率均小于1%。胃肠道反应:腹泻(3.4%)、恶心(2.5%)、呕吐及消化不良。过敏反应:约1.7%的患者发生皮疹、荨麻疹、或皮肤瘙痒。在应用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对照临床试验中,3272例患者中有1例发生血清病样反应(O.03%)。应用头孢克洛忠者有发生血清病样反应的报道。这类反应的特征性表现为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他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淋巴结病及蛋白尿少见,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痖发生。偶可发生单一症状,但不代表血清病样反应。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显示血清病样反应似与变态反应有关,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其后。据报道儿童较成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发生率自一项试验的0.5%(1/200)至所有临床试验的0.024%(2/8346)(临床试验中儿童发生率为O.055%)至自发事件报告的0.003%(1一/38000)不等。症状和体征通常发生于开始治疗后数日,并于中止治疗后数日内缓解:偶尔需因这类反应短期住院(根据上市后监测资料,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那些需住院的患者,入院时症状从轻度至重度不等,儿童较多发生重度反应。抗组织胺药物及糖皮质激素可加速症状和体征的消失。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血液及淋巴系统:红细胞增多症。泌尿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2.5%)及阴道炎(1.7%)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及嗜睡肝脏:一过性血清谷内转氨酶(ALT)、血清谷草转氨酶(AST)及碱性磷酸酶(ALP)升高。肾脏:一过性血清尿素氮(BUN)或肌酐升高。实验室检验:一过性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增多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尿分析异常。服用头孢克洛缓释片患者除上述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下列不良反应及实验室异常见于应用头孢克洛治疗的患者:多形性红斑、发热、过敏反应(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日可能更常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库姆斯(coomb’s)试验直接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于抗生素治疗期问或停药之后。有报道.在使用大量广谱抗生素后.会引起伪膜性肠炎。过敏反应可以表现为孤立症状.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虚弱、水肿(包括面部及四肢),呼吸困难、感觉异常、晕厥及血管扩张。过敏症状持续数月者罕见。应用头孢克洛治疗的患者下列不良反应罕见:中毒性表皮松解坏死症、可逆性间质性肾炎、包括胆汁淤积的肝功能异常。头孢克洛与华法令合用时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可逆性亢奋、神经过敏、失眠症、肌张力增高、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及溶血性贫血。除上述不良反应外,下列不良反应在应用一β内酰胺类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道:肠炎、肾功能异常、中毒性肾病、胆汁郁积性黄疸、嗜酸粒细胞增多、异常的肝功能试验、异常的肾功能试验、:念珠菌病。某些一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以引起癫痫发作,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未减少给药剂量时。如发生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应中止治疗,并根据临床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抗惊厥药物。

禁忌

头孢克洛禁用于已知对头孢克洛和其他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索过敏的病人。

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治疗过程中可能选择出耐药菌并大量繁殖.长程疗法时尤甚。仔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十分重要,如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措施。警告应用头孢克洛缓释片之前,应仔细询问病史,以确定患者是否对头孢菌素、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过敏。青霉素过敏患者慎用本品。任何形式过敏的患者,尤其是对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抗菌药物。如患者对希刻劳缓释片过敏,中止治疗。对严重急性过敏反应者需给予肾上腺素及其他紧急处理措施任何形式的变态反应者,尤其是对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抗菌药物,包括希刻劳缓释片事实上,所有的广谱抗菌药物(包括大环内酯类,半合成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均有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因此凡应用广谱抗菌药物的患者,如发生腹泻考虑到本病的可能。伪膜性肠炎的严重程度可自轻度至威胁生命不等。轻度肠炎患者仅停用抗菌药物即可奏效,中重度患者需采取适当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