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邯郸永年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大力实施“教育强县”战略,推动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部门2013年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2013年邯郸永年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招聘教师学校
58所
- 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 地点
邯郸永年县
招聘单位情况
1.本次招聘教师的学校共有58所,其中高中4所;初中19所;小学35所。
2.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小学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报名:(1)永年县户籍(2012年12月31日之前户籍为永年的);(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配偶为永年县户籍并领取结婚证的)。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5.学历及专业的具体要求为:
(1)高中招聘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或取得同等学历并具有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初中招聘全日制三本及以上(含专接本)学历师范类毕业生(或取得同等学历并具有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小学招聘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或取得同等学历并具有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6.已就业如符合条件可以报考。
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150名,其中 高中15名、 初中50名、 小学8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详见《2013年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