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个人履历
  • 4.任免信息
  • 5.人物事件
  • 5.1.违纪被查
  • 5.2.职务被免
  • 5.3.依法双开
  • 6.参考资料

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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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

霍克,男,汉族,1961年8月生,河北易县人,在职研究生毕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5年8月1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霍克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61年8月

  • 出生地

    河北

个人履历

霍克

曾任北京军区某部技术员、干事、教员;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学员;北京军区政治部战友报社记者、编辑;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

2014年12月--2015年01月,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中共十八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4年12月,霍克担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1月16日,中纪委对外通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霍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职务被免

2015年1月19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霍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3

依法双开

2015年8月1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霍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霍克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其中,受贿、行贿、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问题涉嫌犯罪。此外,霍克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霍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工作,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霍克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

  • 1
    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霍克被开除党籍公职检察日报(引用日期 2022-05-26)
  • 2
    霍克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 3
    中组部:中央决定免去霍克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