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分类
  • 4.背景
  • 5.重点
  • 6.发展
  • 6.1.发展低碳服务业的外部对策
  • 6.2.发展低碳服务业的企业内部管理对策
  • 7.影响

低碳服务业

低碳服务业是指以低碳技术为支撑,在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生态环境资源基础上,实现最小碳排放的现代服务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低碳服务业

  • 背景

    随着低碳服务的不断普及

  • 一级分类

    4类

  • 二级分类

    14种

分类

随着低碳服务的不断普及,低碳服务业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因此只是对其概念进行界定并不能深入地理解低碳服务产业的内涵与外延,有必要对低碳服务业的种类进行划分。然而,国内外经济学家对服务业的分类由于其目的和标准不同,不同分类之间差异十分明显。目前国际上服务业分类标准主要有:根据服务的性质与功能划分、根据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划分、根据服务的供给(生产)导向型分类法、根据服务的需求(市场)导向型分类法等,比较流行的标准分类方法主要有辛格曼分类法、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2006年版)、北美产业分类体系(1997年)等。

(一)根据服务的性质、功能特征分类

1.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ISIC)。联合国于1958年制定了第一种国际标准产业分类196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ISIC),基本框架没变。其中一级分类有4类,二级分类有14种。第三次修正发表于1990年,修正后的分类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服务业大类有11类,小类19类。2006年,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沿用至今的ISIC/Rev.共21个门类、88个大类、个中类和420个小类。涉及服务业的分类增加了信息和通信业、行政管理及相关支持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艺术和娱乐、其他服务业等5个门类,反映了服务业发展及其在经济活动中重要性增强的国际背景。

2.布朗宁—辛格曼服务业分类。经济学家布朗宁(Browning)和辛格曼(Singelman)于1975年根据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ISIC)的规则,将商业产业和服务产业加以分类,这一产业分类标准是根据商品与服务的产品性质、功能。尽管这种的分类不是那么完善,但为后来西方学者所普遍接受的服务业四分法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3.辛格曼服务业四分法。经济学家辛格曼在1975年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服务的性质、功能特征对服务业重新进行分类,将服务业分为:流通服务、生产者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四类,这种分类方法反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之后,西方学者将布朗宁和辛格曼的分类法进行综合,提出了生产者服务业、分配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社会性服务业四分法,其内容大体上与辛格曼的分类法相同,比较而言,后者的二级分类更为简化。然而,这种分类法由于无法与联合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接轨,因而影响与国际的比较研究。

按照上述四种根据服务性质、功能特征的分类方法,低碳服务业主要划归为生产者服务业,有一部分服务内容属于消费性服务业。此外,低碳服务业还包括社会性服务业与ISIC新增的服务类别相交叉的部分,如低碳行政管理及相关支持服务、低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其他低碳服务业等。

(二)按照服务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分类

1970年,A.Katouzian依据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将服务业分为三类:新兴服务业、补充性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新兴服务业一般出现在工业化的后期,是指工业产品的大规模消费阶段以后出现加速增长的服务业,如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和公共服务等。补充性服务业是相对于制造业而言的,是中间投入服务业,它们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工业生产的中间需求,主要为工业生产和“工业文明服务”这类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交通、通讯和商业,此外还有法律服务、行政性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传统的需求,其二是传统的生产模式。这类服务通常是由最终需求带动的,主要包括传统的家庭与个人服务、商业等消费性服务。根据这一分类及定义中低碳服务业内容,低碳服务业分属于新兴服务业、补充性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各部分,以补充性服务业为主。但很明显,这种分类法主要依据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理论而提出的,其实用性和科学性颇受争议。

(三)从生产(供给)角度按生产技术分类

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是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1967年制定的一种新的产业分类法,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从服务的生产或供给角度,依据生产技术进行的分类,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服务经济理论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其结构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计算机和电子产品制造部门作为信息产业的硬件部门被列入制造业,原来的出版业则列入了新设置的信息业;服务业中的柔性生产被列入制造业。第二,独立建立了信息业。第三,原来的服务业细分为11个一级部门。但由于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没有对服务业进行大的分类,而是成倍扩充了服务门类/部门的数量。因此,低碳服务业按照这一分类会比较笼统、松散,故不做详细讨论。

(四)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标准分类我国之前没有专门的服务业分类。从1985年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第三产业一直是服务业的同义语,直到2003年国家统计局根据GB/T4574-2002颁布了新的三次产业划分,明确规定把农、牧渔服务业列入第一产业。至此,服务业与第三产业不再等同,因此建立专门的低碳服务业分类标准,对社会经济发展、低碳产业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借鉴国内外服务业分类标准,首先按照产业发展过程将低碳服务业分成三个板块、六大一级产业。这三大板块分别为低碳服务理论的产生、低碳服务理念的传播、低碳服务的运用;三大板块下设六大一级产业分别为低碳技术、服务研究与发展,低碳教育、培训产业,低碳信息服务业,低碳综合管理服务业,低碳商务服务业,公共低碳管理服务业。其中教育、培训与公共低碳管理属于低碳公共服务,是不带有盈利性质的低碳经济活动。

其次,对照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ISIC),在六大一级产业下分别设置15个二级产业和54个三级产业,其中这54个三级产业分别对应国家标准行业分类产业指标(2002年版本)中的四位代码,因此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这种低碳服务业指标体系分类方法逻辑清晰,便于理解;层级清楚,不会产生交叉。同时,这种分类方法便于将我国低碳服务业融入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体系。当然由于低碳服务业概念才提出,对于其分类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还有待于今后继续研究。

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逐渐变暖,“低碳经济”的概念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以制造业为首的一场行业变革正在酝酿,各个行业之间都在以“低碳、环保”作为发展目标,这也就势必改变现有的行业产品的检验标准和行业经营理念,服务行业也存在着很多与环保相关的问题,低碳服务业就是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例如,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中首次出现了“低碳旅游”的概念。在我国2010年“两会”后,随着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低碳旅游”正以高速发展的态势成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并逐渐成为旅游业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再例如,餐饮业,一次性餐具回收、餐厨垃圾和食用野生动物都是关系到行业服务质量变革的大问题,只有做到环保管理,才能达到“低碳”标准。

重点

目前要使我国的服务业顺利的从“高碳”向“低碳”转型,需要在餐饮、旅游、金融等几个重点行业进行改革,以对其他行业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促进整个眼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