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气象局
江阴市气象局是江阴市政府工作部门。1江阴市气象局承担江阴市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气象行政执法职能,开展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服务,为江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与施放气球管理以及防雷工程监督和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江阴市气象局
- 地点
江阴市
- 实质
气象局
- 技能
审核
- 局长
黄葵
简介
江阴市气象局承担江阴市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气象行政执法职能,开展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服务,为江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与施放气球管理以及防雷工程监督和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
业务性质属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按照国家气象观测站一般站的任务和流程开展地面气象测报业务。内设气象台、服务科、办公室等三个科室部门,下辖江阴市防雷检测管理中心等两个直属单位。
从1957年建站到1985年成立气象局至今,全市已初步建成了布局合理的地面自动观测站,建立了以8M数字专线为主的快速、可靠的宽带气象信息传输网络;形成了天气预报、警报、气候分析、农业气象、防雷减灾等多种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开展了公众服务、决策服务、专业服务为主的、依托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天气气候服务。依法行政,开展防雷设施图纸审核、防雷装置跟踪检测与验收、施放气球管理等防灾减灾气象服务。
主要职责
江阴市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承担: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共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和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内设机构级别。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为:
1.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