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类型
  • 3.1.诊断性评估
  • 3.2.终结性评估
  • 4.内容与方法
  • 5.重要评估方法
  • 6.组织与实施

特殊教育评估

特殊教育评估是通过观察、访谈和测验工具等多种途径来收集有关信息,鉴别教育对象、确定教育目标和检验教育效果的综合过程。其目的在于:筛选、诊断与安置、帮助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帮助确定学生的进步情况并判断有关教育干预措施的有效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特殊教育评估

  • 类型

    诊断性评估教育前进行

  • 方法

    观察法,作业评估法

  • 处理方法

    制定个别教育计划

类型

诊断性评估教育前进行:

诊断性评估

1、是否属于特殊儿童及何种类型特殊儿童;

2、存在哪些特殊需要,及教育安置;

3、确定教育目标,及教育方案。

终结性评估教育后进行:

终结性评估

评估教育方案和特殊教育全过程的有效性。终结性评估可以针对整个教育过程进行总体评价,也可在教育活动暂告一段落时,对前一阶段的教育成果加以回顾性评价。这种分阶段进行的终结性评估又称为阶段性评估。

终结性评估中往往包含着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诊断和鉴别,而诊断性评估的内容也是构成终结性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因素。两种评估类型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常常相互嵌套,相互包容。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截然分开。

内容与方法

在特殊教育评估中,不仅仅要求信息收集途径的“多”渠道,在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时,主张的是多元评估。多元评估表现在评估的内容、手段、人员和工具四个主要方面,评估内容涉及身体条件、心理特点和生活环境;评估手段包括访谈、试验、观察、调查等;评估人员有家长、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心理学工作者、医生和教育管理者;评估工具包括各种量表、医学仪器、问卷等。在多元评估下,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料收集的全面性、评估的科学性、制定教学目标的合理性和教学计划的有效性。

重要评估方法

(一)观察法

1、观察法就是在自然情境中或预先设置的情境中对个体行为进行观察记录而后分析,以期获得个体心理活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的方法。

2、观察时要带着问题去观察,就有明确的观察目的,同时要选取合适的观察方法。

(二)作业评估法

作业评估法要求评估者选取与现实生活要求相一致的任务,让学生具体操作该特定任务,以确定其是否掌握了完成该任务所必备的技能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