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特点
  • 4.优点
  • 5.缺陷

给付确定制

给付确定制,狭义上是指按照预先确定的保障一定生活水平所需的养老金替代率确定养老金支付标准;广义上还包含有根据所给付的养老金水平确定基金缴费率的内容,即通常所称的“以支定收”。[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给付确定制

  • 外文名

    Defined benefit

  • 性质

    制度

  • 类型

    现代词

特点

给付确定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遵循以支定收的原则。给付确定制下的社会保障计划一般在建立之初是没有资金的。社会保障计划发起人根据承诺的给付水平,通过一套复杂的精算方法计算出当期社会保障支付总额,再以此为基础征收社会保障费(税)。

第二,社会保障方案的实施主体承担投资风险。在给付确定制下,社会保障计划由政府或雇主发起建立。如果上一年度社会保障基金收大于支或者经办机构的投资收益率高,雇主就可以少缴费(税),甚至暂时不用缴费(税)。相反,收不抵支或者经办机构的投资收益率低时,雇主就应该多缴费(税)以弥补计划出现的亏损。由发起人承担投资风险是给付确定制最鲜明的特征之一。

第三,基金统一管理。在给付确定制下,不为每个雇员单独建立个人账户,而是将筹集到的资金存入一个公共账户,统一进行管理。

优点

1.容易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

给付确定制实际上是社会保障计划的发起人(主要是雇主)为了奖励雇员对本企业所作出的贡献而予以的社会保障支出方面的承诺。这种模式下,在确定社会保障支付水平时,首先已经考虑到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工资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物价等因素,因此通常能提供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的给付。

由于它与生活水准的相关性,在全面建立了物价指数调节机制后,被保障对象比较容易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因此,各国工会在为劳动者争取权益时往往更倾向于这种模式。

2.待遇发放体现了收入再分配的功能

以给付确定制下的养老保险计划为例,养老金的发放有两种方式:一种实行的是均等受益方式(fiat benefit pension)。部分发达国家举办的国民年金计划为此种类型,即对所有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等额的养老金。养老金的高低只与消费水平有关,与他们退休前的工资收入高低、职业、工作年限等因素无关。

国家财政的有力支持是该方式得以继续存在的基础,但是它保障的通常仅为一种最低生活水平。另一种方式遵循的是收入关联(earningsr elated)原则。即参与者所享受待遇与其退休前的工资收入密切相关。劳动者按照退休前收入的一定比例享受待遇。

公式一般为: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劳动者退休前的工资×系数(如2%或1.5%等)×劳动者的工龄

由此可见,它更加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应(非完全对等)。这两种方式都体现出养老保险的互济互助和收入再分配的特点。

3.有利于增强单位凝聚力

收入关联给付确定制下的养老保险计划中,老年人可以享受的养老金与其在该单位服务期限和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有关,而与其缴费(税)多少没有直接关联。在DB计划中,一般都规定有严格的享受条件或资格,如工作必须满10年或者15年,如果在达到规定年限前离开该单位,那么雇员也就失去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这样,可以吸引员工在较长时间内留在企业工作,避免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导致的管理混乱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因而有利于增加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