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依法双开
  • 5.参考资料

陈达栋

云浮市新兴县委原常委

陈达栋,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广东新兴人,大学学历, 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云浮市纪委监委对新兴县委常委。

2020年10月,陈达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达栋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0年10月

人物履历

2011年11月任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4年3月任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4年4月任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年10月任云浮市新兴县委常委;

2019年9月不再担任云浮市新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1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6月,陈达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浮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0年10月20日,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新兴县委原常委陈达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达栋理想信念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纪律意识淡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达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达栋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1

参考资料

  • 1
    云浮市新兴县委原常委陈达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2025-12-20)
  • 2
    云浮市新兴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新成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陈达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南粤清风网(引用日期 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