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物价局
禹城市物价局是隶属于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禹城市物价局
- 地点
禹城市
- 职责
管理全市价格和收费工作
- 类型
正科级行政单位
内设机构
禹城市物价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是政府主管全市价格和收费工作的职能部门,现内设机构有局机关办公室、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房地产价格管理科、综合科、价格监督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价格举报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主要职责
( 1 )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物价工作任务、价格改革措施、调定价方案;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实施省、市级以上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规章和政策措施;宣传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2 )负责全市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拟订全市价格计划草案,研究和提出全市价格改革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
( 3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地区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对本市范围内重要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核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和审验;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负责主持重要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决策听证会。
( 4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房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制定、公布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负责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价格进行管理;制定和调整廉租房、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和制定辖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5 )组织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负责价格举报的调查落实工作;负责推行全市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 6 )负责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工作;负责本市范围内餐饮业等级评审报批工作。
( 7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测体系,负责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分析市场物价形势,预测物价走势;负责全市价格异动应急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
( 8 )负责全市价格评估管理和监督工作;接受委托负责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物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认定、鉴证工作;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委托调解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协调有关价格事宜;开展物价政策咨询服务和价格认证工作。
( 9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