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满洲
指外八旗的满洲旗分。清代八旗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满洲八旗”。所属除满洲成员外,满洲佐领下亦有少量蒙古、汉人,并单独编有高丽佐领六个,俄罗斯佐领、番子佐领各一个。八旗满洲的地位优于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是八旗组织的主体。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初置四旗,每旗下以三百人为一牛录,设额真一领之。万历四十三年(1615)正式建立八旗,以初设之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之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每旗设固山额真(汉名都统)一,梅勒额真(汉名副都统)二,下辖甲喇(汉名参领)五,每甲喇辖牛录(汉名佐领)五。以后随着人丁繁衍,所属佐领时有增设,崇德末年共有佐领三百零九个、半分佐领五个,到乾隆后期增至佐领六百七十个、半分佐领五个,遂为定制,直至清末未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八旗满洲
- 外文名
Manchu of Eight Banners
- 指代
八旗中的满洲旗份佐领
- 时期
清代
组织机构
为八旗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误称“满洲八旗”。是八旗的核心部分,清代的“满洲”也包括索伦、锡伯等族(今鄂温克、鄂伦春、锡伯族)1。1601年(明朝万历二十九年),建州女真努尔哈赤将女真族内原来牛录这一临时性的生产和军事组织,根据战争的需要,改编成长期的正式组织。规定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亦称“佐领”),每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亦称“参领”),每五甲喇设一固山(gusa,即旗)额真,每固山额真左右设两梅勒额真。设有四旗,各旗以纯色作区分,分别是:黄、红、蓝、白。故称为“正黄旗”等。十四年后又增设四旗,并在原纯色周围嵌上其它颜色,称为镶黄、镶红、镶蓝、镶白。故合称八旗满洲。正白(在顺治年间,正白旗本来隶属于下五旗,之后多尔衮将自己所统领的正白旗升格为上三旗之一,而在顺治年间本来隶属于上三旗的正蓝旗就随著正白旗的升格而降格为下五旗之一)、正黄、镶黄为上三旗(亦称内府三旗),隶属亲军,其余五旗为下五旗。日本学者中山八郎认为,“八旗成立当时是五六万乃至十万内外;入关前后的兵力为二十五万。”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旗民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八旗种类
由于上述历史,形成了八旗的排序: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从上所述,正黄旗并不是努尔哈赤亲统的部队。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旗制与八旗满洲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皇帝直接控制上三旗,即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顺治前)或正白旗(顺治时期及后期),间接控制其他五旗>,旗制终清未改。2
历史作用
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
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清王朝的奠基人,满族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清太祖努尔哈赤,以祖上遗甲十三副起兵征讨大明,开始了统一全国的大业。
从1583年至1615年(明万历四十三年)经历了32年战火磨炼的努尔哈赤正式建立了在我国历史上有名的八旗制度。
1601年(明朝万历二十九年),规定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亦称“佐领”),每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亦称“参领”),每五甲喇设一固山(gusa,即旗)额真,每固山额真左右设两梅勒额真。设有四旗,各旗以纯色作区分,分别是:黄、红、蓝、白。故称为“正黄旗”等。十四年后又增设四旗,并在原纯色周围嵌上其它颜色,称为镶黄、镶红、镶蓝、镶白。故合称八旗满洲。
建制规模
满洲人建立的清帝国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奇迹。一个只有几十万人口民族,竟然征服并牢牢统治了人口将近一亿的汉族地区和蒙藏回疆广袤的面积。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数字也并不奇怪。实际上如果将任何年代的中华帝国中官僚和贵族人口合计,差不多也是这个比例。换句话说,满洲人基本上构成了帝国的新的上层金字塔结构,而一个小小的民族能够实现这一点,其中的奥妙,就在被称为“八旗制度”的满洲人组织方式上。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耕战合一的社会组织形态。是军政合一的最高一级单位,因为出征时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军旗以示区别,所以也称为“八旗”。后来又将被满洲人征服的蒙古人、汉人也编入八旗,连同满洲一共八个旗二十四佐领,但其核心还是八旗满洲。3
成员结构
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圈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八旗兵丁的份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八旗制度的严重束缚,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八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二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27408人,清末达到29407人。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八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