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朱庭芳

朱庭芳烈士,男,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月当选为汝城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仲裁部长,1937年牺牲。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朱庭芳

  • 国籍

    中国

  • 职业

    军人

  • 主要成就

    烈士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基本内容

出生于一个贫农家庭。16岁考入汝城县立濂溪高等小学。因家庭贫困,一年后辍学回家务农。1926年7月,按照中共汝城支部的部署,积极从事支援北伐军过境的工作。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并当选为国民党汝城县第六区分部常务委员。曾团结汝城各界左派人士,同国民党右派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同年10月,当选为汝城县第一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参与组建区农民自卫队。同年12月,带领农协会员打退了县保商队和团防队的进攻。1927年1月,当选为汝城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仲裁部长。同年3月,担任汝城县特别法庭审判长。曾公审处决了策划反革命暴乱的商会长。同年5月“马日事变”后,继续率领本县农民武装与湘南、粤北各县转移到汝城的农军一起,坚守县城两个多月,直到8 月遭国民党十六军重兵“围剿”后,才暂避乡下。同年9月,因坏人告密,在汝城县城郊不幸被捕。经受种种酷刑,手折脚断,始终坚贞不屈。10月,被反动派抬往刑场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