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道真自治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群体住房情况普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建设部和省、市对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内容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范围:县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下简称低保户)。

(二)调查内容:一是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二是低保家庭住房情况,包括房屋位置、居住情况、房屋类型、房屋是否成套、房屋面积、房屋设施等。三是享受住房保障情况,包括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享受住房保障方式等。

(三)调查方式:采取入户调查、实地丈量、查阅产权档案、查看房屋租赁合同等方式进行调查。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产权房屋,一律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产权房屋,以房屋买卖合同等合法证件中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不能提供合法证件或提供的合法证件中未标明建筑面积的,以调查人员实际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有两处以上住房的房屋面积应合并计算。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07年9月1日—9月10日)

1.建立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群体住房情况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胡洪信(县房管局局长)

张 琴(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冉利会(县房管局副局长)

张兴国(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房管局,冉利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由各乡(镇)抽派人员组成调查工作小组,并由县房管局、民政局对抽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低保户耐心讲解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低保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

(二)入户调查阶段(2007年9月11日—10月11日)

1.入户调查。调查工作组于9月11日起对全县低保家庭进行逐户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如实填写《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并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时,认真审核房屋产权证、租赁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

2.审核校验。为确保调查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各调查工作组必须将调查表送乡(镇)所在地村(社区)审核,经村(社区)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后,交县房管局统计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