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概述
  • 4.从思想史上看
  • 5.粗俗的神定论
  • 6.意志学
  • 7.历史
  • 8.诞生
  • 9.事实依据

命定论

中国伦理思想中一种把人生贵贱祸福说成由某种外力所支配的观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命定论

  • 外文名

    determinism

  • 提出年代

    先秦

  • 领域

    哲学

概述

先秦时期的儒家、道家都主张有"命",并把"命"看成人事的最后决定者。一些儒家的代表人物提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认为人生的一切都受冥冥之中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所决定,主张乐天知命、逆来顺受。道家则从"天道自然"出发,否定人对自然的一切作为,其中庄子主张"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东汉思想家王充认为"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人生的贵贱祸福与神无关,也与个人品行无关,而是取决于命,即由处于母体时禀受自然元气的厚薄所决定。王充站在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立场上反对福善祸淫的神学目的论,具有积极意义。但他把偶然性夸大为必然性(见必然性与偶然性),认为"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则是理论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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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伦理观的命定论,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道德抉择能力,也否认人们的道德责任,所以它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从思想史上看

历来就有两种对人生不同的看法。

一种是命定论,谓宇宙和人生都预先有一定的安排,不是人的意志力量所能支配的。这种情形,无论你怎样形容——你说是“神”也好,说是“自然”也好,就说是“机械的自动”也好——人总是被决定了的,是没有自由意志的。

另一种是“自由意志论”。如哲学家康德,就承认现象的世界里,没有自由意志,但是他又舍不得他珍重的道德责任,不让它无处安放,于是想出了一个超越自然的世界,其中安居了绝对的自由意志。在这超越自然的世界里,人的自由意志,与上帝的合而为一,这就是道德的先天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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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所谓命定论起源甚早。

初民时代就有占星学,主张人生是受神的主宰;神有绝对的权力,要人怎样就得怎样。这也可称为“神定论”,或是“运定论”。

我们在儿时常听到老年人说,天上的星都是代表人的,每人有一颗星,星暗则人倒霉,星坠则人死。大星落于五丈原头,于是诸葛亮归天了。人像棋子,神就是下棋的人,只能听他摆布。

这种观念在中国魏晋六朝时代,颇为盛行。《列子》是表现这时代思想的一部书,其《力命》篇一段道:“可以生而生,天福也。可以死而死,天福也。可以生而不生,天罚也。可以死而不死,天罚也。……然则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之无可奈何。”此处所谓天就是神,也就是命。

在同一篇里,还有一段很有趣的文章,就是“力”和“命”两位的对话:“力谓命曰:‘若之功奚若我哉。’命曰:‘汝奚功于物而欲比朕?’力曰:‘寿夭穷达,贵贱贫富,我力之所能也。’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尧舜之上而寿八百,颜渊之才不出众人之下而寿十八,仲尼之德不出诸侯之下而困于陈蔡,殷纣之行不出三仁之上而居君位,季札无爵于吴,田恒专有齐国,夷齐饿于首阳,季氏富于展禽。若是汝力之所能,奈何寿彼而夭此,穷圣而达逆,贱贤而贵愚,贫善而富恶耶?’力曰:‘若如若言,我固无功于物,而物若此耶?此则若之所制耶?’命曰:‘既谓之命,奈何有制之者耶?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寿自夭,自穷自达,自贵自贱,自富自贫,朕岂能识之哉?朕岂能识之哉?’”这位命陛下的权威真是大极了,力是一点没有用处的。这种观念,支配中国人的思想甚深。

其实何只在中国,在希腊神话、印度哲学,以及许多宗教的经典里,哪处不能找到?西洋如此,东方至今尤甚。

傅勒尔女士有一篇文章,叙述她在火车上与几位印度农妇谈话的情形(见1925年9月份美国《大西洋月刊》)。当她和她们谈到印度女子和婴孩的死亡情形时,她们有的只叹叹气,有的只点点头,有的就深信不疑地说:这完全是命运注定的。

假如孩子是注定该活的,你就把他掷在石头上,他还是能活;假如他注定只该活三个月,那一到他讨完债的时候,你再也留他不住。

这和中国所谓“讨债鬼”的观念,完全一样。“阎王注定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不过现在的医生却要打一针强心针,试留一下看。)祸福是神注定的,就是儿女的数目,也是神注定的。

这种迷信命运的观念,痛心的是在最近的中国,还有死灰复燃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