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属高校
中央部属高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各部委直属管理一批高等院校。
我国的大学按照隶属关系,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和地方省属高校。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由党中央、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工信部和其他少数几个部门管理,而其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
含义
中央部属高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各部委直属管理一批高等院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起源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
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
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工信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
重点大学的提法目前也不再使用。
我国高校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
经过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将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总数为75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