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纪年对照
  • 4.君主简介
  • 5.历史大事
  • 5.1.元年
  • 5.2.二年
  • 5.3.三年
  • 5.4.四年
  • 6.出生名人
  • 7.相关年号

河平

河平是西汉汉成帝刘骜第二个年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平

  • 政权

    西汉

  • 皇帝

    汉成帝刘骜

  • 历时

    4年

  • 启用时间

    公元前28年三月

  • 结束时间

    公元前25年

  • 阳朔

纪年对照

西汉年号

河平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公元   

前28年

前27年

前26年

前25年

干支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君主简介

汉成帝 刘骜(公元前51年—公元前7年), 西汉第十二位 皇帝, 汉元帝 刘奭与 孝元皇后 王政君所生的 嫡子,公元前33年—公元前7年在位,共在位25年。 竟宁元年(前33年), 汉成帝继位。绥和二年(前7年), 汉成帝去世,终年44岁,谥号孝成皇帝,庙号统宗,葬于 延陵。

历史大事

元年

公元前28年,癸巳,建始五年,河平 元年 王延世塞决河,建始四年(前29)四月, 黄河决堤东郡,泛滥成灾。十一月, 成帝派大司农非调调发钱谷赈济遭水灾的郡县,又派谒者二人征发河南以东木船五百艘搭救和转移灾民九千七百余人。五年春, 杜钦向 王凤推荐 王延世,堵塞决河。成帝于是任 王延世为堤使者,负责修治河堤决口。 王延世让民工用竹子编成大竹笼,在竹筐里装满碎石后沉到水底,作为基础,其上再用石头和泥土砌成河堤。经过上万人 三十六天的施工,终于修复河堤堵塞决口。三月,成帝诏 王延世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黄金百斤。又改此年为河平 元年。

《 汉书·五行志》中对前28年出现的 太阳黑子记载:“河平元年,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

二年

王氏五人同日封侯

河平二年(前27)六月,成帝悉封诸舅 王谭、 王商、 王立、 王根、王逢时为列侯。五人同日封世谓之“ 五侯”。王氏专权自始。

平西夷

河平二年(公元前27)冬牂柯郡夜郎 王兴、钩町王禹、漏卧侯俞举兵相攻,牂柯太守请发兵诛兴等。成帝诏大臣谋议。大臣以道远不宜派兵进击。成帝派太中大夫张匡持节前往调解。兴等不从命,并刻木象汉使,立于道旁,用 箭射之。汉廷又派 陈立为壮柯太守。 陈立至牂柯, 谕告夜郎 王兴罢兵,兴又不从。 陈立召之责杀。夜郎 邑君说:将军诛无状,为民除害。于是解兵投降。禹、俞震恐,入粟千斛、牛羊慰劳汉军吏士。 陈立乃还归郡。不久,兴妻父翁指与子邪务收集 余兵,胁迫旁二十二邑又反。 陈立上奏召募诸夷,与都尉、长史分领攻击翁指等。翁指据险为垒, 陈立派奇兵绝其粮道,又合反间计以诱其众。都尉万年对 陈立说:兵久不决,费不可供。于是引兵独进,结果败归。 陈立督饬万年再击,并派兵支援。当时天大旱, 陈立攻绝翁指取水之道,夜郎人不能支持,就斩杀翁指,持其首级出降。西夷遂平。

三年

因中秘书颇散亡,命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命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 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刘向上《洪穗五行传论》,集古今符瑞灾异,比附世事祸福。是年,犍为(今 四川南部、 云南北部各一部分,治今宜宾西南)地震,山崩,壅江水,水逆流。洒又决于古原,流入 济南、千乘,灾情约当建始年间之半。再派王延世往塞。

四年

王商免相

王商字子威,涿郡 蠡吾(今河北博野西南)人。父武,武兄无故,皆以宣帝舅封侯。商少为太子中庶子,以 肃敬敦厚著称。父死,商嗣爵为侯,将家产尽分与异母诸弟。大臣荐商行可以厉群臣,义足以厚风俗,宜备近臣。于是擢为诸曹侍中中郎将。元帝时官至右将军、 光禄大夫。时定陶共王受元帝宠爱,几乎取代太子。商为外戚重臣辅政,着力拥护太子。元帝死,成帝即位,商备受敬重,徙为左将军。时大将军 王凤专权,行多骄僭。商论议不能平凤,凤知之亦疏商。成帝建始四年(前29), 王商为丞相,增 封一千户,很得成帝重用。时大将军 王凤姻亲杨肜为琅邪太守,其郡灾害频仍。 王商下令追究查办。 王凤使人转请且勿按问。商不听,竟奏免肜。于是 王凤怨恨商,暗求其短,使人上书言商闺门内事。成帝以为暗眛之过,不足以伤大臣。 王凤固争,下其事司隶校尉。此时正好发生日食。太中大夫张匡借日食攻击 王商 作威作福,残贼不仁;女弟淫乱,奴杀其 私夫,疑商所教。商执左道以 乱政,诬罔悖大臣节。于是左将军史丹等劾奏:商位三公,爵列侯,亲受诏策为天下师,不遵法度以翼国家,而回避下媚以进其私,执左道以 乱政,为臣不忠,罔上不道,甫刑之辟,皆为上戮,罪名明白。请成帝下诏谒者召商诣若庐诏狱。成帝素尊重 王商,知 匡言多险,下诏不治。 王凤固争之。河平四年9前25)四月,成帝乃制诏御史:今乐昌侯 王商为丞相,出入五年,未闻忠言嘉谋,而有不忠执左道之辜,陷于大辟。前 王商内弟内行不修,奴贼杀人,疑商所教,因商为重臣,故抑而不究。今闻商不以自悔反怨恨,朕甚伤之。于是派使者收丞相印缓。 王商免相三日,发病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