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
3李圣,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理事。
2024年6月27日,李圣下班途中遭王某指使三人殴打,致三根肋骨骨折等轻伤二级伤情。四名被告人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获刑1年6个月至1年9个月,王某上诉否认指使并声称3万元系被索要。2025年11月21日,案件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李圣提交自身与被告人无经济纠纷的证据,并举证王某此前曾寻衅滋事,据理力争请求从重处罚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圣
- 国籍
中国
- 职业
律师
- 职务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左家庄地区党支部书记
人生履历
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
1999年7月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现郧阳医学院)获学士学位
1999年7月湖南省恺德微创医院老干病区工作,取得医师执照
2003年6月至2004年1月医院急诊病区工作
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第二届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
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湖南省西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北京市浩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6年10月至2012年5月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共朝阳区律师党委易行党支部,副书记
2012年6月至今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左家庄地区党支部,书记
诉讼观点
自以“读书人”的身份进入律师行业,又坚持认为法庭永远不是讲理的地方,而是讲法律和证据的庙堂;庙堂之上,公平和正义并非自然而然,而是需要争取、甚或付出成本及代价。以最开始弃医从法的专业医疗律师,为北京乃至全国大量患方维权,因感斗争之疲乏,转而研究从事公司、民商案件代理工作。
专业能力
李圣律师拥有临床医学和法学两门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擅长公司企业管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医疗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曾具体负责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拟定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各类纠纷和重大业务谈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