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简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开除党籍
  • 4.3.一审判决
  • 4.4.悔过交代
  • 4.5.不予减刑
  • 5.参考资料

骆国清

骆国清,男,汉族,福建泉州市惠安县张坂镇人,1952年11月出生,1972年12月入伍,1973年10月入党,大学学历,空军雷达学院雷达工程管理科学专业毕业。

2014年1月24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5年1月9日,福建龙岩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追回赃款共计909.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骆国清

  • 外文名

    Luo Guoqing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福建泉州市

人物简历

1996年11月转业地方工作,历任泉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泉州市清蒙科技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泉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党委书记,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党组成员。

2005年06月,起任南安市委书记。

2005年11月,起任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

2011年02月25日任,泉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南安市委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3年08月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福建省纪委立案调查。1

开除党籍

2014年01月24日,原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骆国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福建省纪委发布的消息称,经查,骆国清在担任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收受礼品礼金。骆国清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骆国清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审判决

2015年1月9日,由龙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涉嫌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悔过交代

骆国清

“2013年7月21日晚,当我踏进审查室那一刻,真是天崩地裂,整个人都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悲痛欲绝……悔恨交加。”骆国清在悔过书中写道。其实,当骆国清指使其司机驱车在泉州后渚大桥以100多公里时速仓惶逃窜,最终被拦截带走之时,其内心已然崩溃。

在接受审查的日子里,骆国清终日以泪洗面,短时间内交代出其在任职期间收受多名企业主1300多万元钱款的事实。2013年12月,骆国清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5年1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没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