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
伊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25日,法院现有13个内设机构和墩麻扎人民法庭、愉群翁人民法庭、多浪人民法庭和喀什人民法庭,全院干警119人,由维、汉、哈等八个民族组成。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
- 联系电话
09994027418
- 区位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 成立时间
1950年4月
- 地址
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11号
- 全院人数
119人
- 邮政编码
835100
- 院长姓名
多里坤·依比布拉
院情简介
伊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25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11号,法院现有13个内设机构和墩麻扎人民法庭、愉群翁人民法庭、多浪人民法庭和喀什四个基层派出人民法庭,全院干警119人,由维、汉、哈等八个民族组成。
机构设置
伊宁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含信访室),刑事审判庭(含少年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3个内设机构和和墩麻扎人民法庭、愉群翁人民法庭、多浪人民法庭和喀什四个派出人民法庭,共计17个部门。
法院建设
伊宁县人民法院年均审理案件3500件左右。 多年来,伊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维稳基础建设五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反恐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以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理,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司法为民、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积极稳妥审理好民商事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深化“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适时开展专项执行、集中执行和反规避执行等活动,大力推行执行回访制度,促进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严把案件质量关,积极开展“两评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监督;落实司法公开,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司法宣传,确保各类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审理。 大力开展文明窗口的创建工作,切实树立文明窗口的形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县委、政府“治村强村”工作部署,院主要领导积极担任村“第一书记”,为受援村谋划发展思路和提供物质支援;积极开展“大宣讲、大调研、大帮教”,落实安保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安定;创新和巩固文明建设成果,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行司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文化等,组织开展多彩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文明创建取得丰硕成果。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司法公开示范院荣誉称号,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启动”复验,荣获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愉群翁法庭被自治区高院授予“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立案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等。
所获荣誉
伊宁县人民法院通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零启动”复验,荣获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愉群翁法庭荣获自治区级高级法院“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立案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