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5月正式建立,随着兵团的不断发展,已经走过了27个春秋。全院编制37人,现有在编干警36人,男24人,女12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2人,占全院总数的88.9%,大专学历4人,占全院总数的11.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84-05-16
- 区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 全院人数
36人
- 地址
奎屯市团结东路19号
- 院长姓名
孙继华
- 邮政编码
833200
- 联系电话
0992-3218977
法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5月16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团结东路19号。全院现有人员3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32%,其中本科以上32人,占总人数的88.9%,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全院共有13个内设机构,即:立案庭、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中心法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
法院建设
近年来,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1000件左右。多年来,我院紧紧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践,以宽严相济为原则,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开展;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将群众请进来,让法官走出去,密切与群众的关系,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工作,打造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近两年审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所获荣誉
作为西北边疆地区一个基层法院,奎屯垦区法院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自2002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秀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西北五省涉军维权先进集体”等荣誉,六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 。2011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立案窗口建设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