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27日,法院办公楼先坐落于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巴尔虎大街,全院共有人员7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2.7%,双语法官16人,占法官总数的43.2%。法院曾获“全区精神文明单位”“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
- 联系电话
0470-6713381
- 区位
内蒙古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
- 成立时间
1953-01-27
- 地址
陈巴尔虎旗中央大街
- 全院人数
72人
- 邮政编码
021500
- 院长姓名
华山
法院简介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27日,法院办公楼先坐落于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巴尔虎大街,全院共有人员7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2.7%,双语法官16人,占法官总数的43.2%。在以华山院长为首的院党组领导下,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五个严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自觉地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自觉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创建平安和谐、稳定的陈巴尔虎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机构设置
陈旗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速裁庭、行政庭,宝日希勒、完工、哈达图三个派出法庭、执行局、政工科、研究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审管办、法警大队共计17个部门
法院建设
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增多,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等案件大量增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类型民事案件也大量增加。为了方便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加强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广大牧区法庭干警利用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积极审理民事案件,运用预防、宣传、疏导等手段,防止了恶性案件的发生,受到群众的欢迎。同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扩大办案效果。通过审理离婚案件,宣传《婚姻法》,保障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巩固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反对和抵制了资本主义腐朽落没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通过审理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理顺了财产关系,保护了国家、集体、个人的的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法院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一律进行公开审判,以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强化庭审功能,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提高质证、认证和说理能力,促进了当庭裁判率的提高;三是积极开展裁判文书改革,裁判文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组织的职能作用,逐步落实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权,强化了院长、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规范了审判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使其职责得以规范、职能得以有效发挥。 2、认真推行审判机构改革 健全了立审分离、审监分离和审执分离的工作机制。落实了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的分设,加强了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建立了大立案机制,成立了执行工作局,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3、积极开展人民法庭设置改革 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人民法庭管理,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上级对人民法庭设置要做到“规范化、规模化、正规化”的要求,对审判能力差、装备条件差的法庭进行了投入,使法庭工作得到了加强。 4、积极稳妥地进行了人事制度的改革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中层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对干警进行了岗位轮换,使年富力强、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干警走上领导的岗位,增强了用人机制的活力。为全面推进法院改革奠定了坚实的人员素质基础。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陈旗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2个次,个人二等功1人次,个人三等功2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十佳法官”“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十佳执行能手”“十佳法官”等先进典型。荣获“全区精神文明单位”“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