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
  • 5.3.水文
  • 5.4.气候
  • 6.自然资源
  • 6.1.土地资源
  • 6.2.水资源
  • 6.3.矿产资源
  • 6.4.林业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8.1.党委领导
  • 8.2.政府领导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1.交通
  • 11.1.机场
  • 11.2.公路
  • 11.3.铁路
  • 12.社会
  • 12.1.教育科技
  • 12.2.文化卫生
  • 12.3.民生保障
  • 12.4.资源环境
  • 13.旅游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 17.知识合集

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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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辖市

高安,别名建成瑞城,隶属于江西省,是江西省辖县级市,位于江西省会南昌西部,距离南昌42公里,素有“赣中明珠”美誉1。截至2022年末,常住人口730673人2;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9.45亿元。全市面积2439.33平方公里,下辖21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垦殖场1。高安市全市总体地形可以用“四山一水三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来概括,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光照充足1。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26种,主要有煤、石灰石、高岭土、石英石、瓷石、耐火粘土、铜、铝、锌、铁、金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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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拥有中小学校334所,其中普通高中5所、初中2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74所、教学点220个、中等专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学校1所4

截至2021年,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9个,其中市直公立二级医疗机构4个,场矿(分院)及监狱医院5个,民营医疗机构10个,社区服务中心(站)13个,乡(镇)卫生院23个,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1个,皮防所1个,门诊部5个,个体诊所75个,卫生监督局1个,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4

高安市建县始于汉高祖六年,最早取名建成;唐朝武德五年,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改建成为高安;明清两朝改路为府,高安归瑞州府治;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1959年1月南昌专员公署改名为宜春专员公署,高安县隶属宜春专员公署管辖;1993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高安撤县设市5

高安市拥有上梁、早起挑水、土城斗牛等民风民俗,并拥有熊尚林、李建华、杨实人等历史名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高安

  • 面积

    2439.33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Gaoan

  • 人口数量

    730673人(2022年末常住人口)2

  • 别名

    建成瑞州筠州

建制沿革

高安建县始于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取名建成。建成县管辖的范围相当于今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县(市)全境和樟树市一部分。

西汉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建成县为多聚县。东汉建武元年(25年)恢复旧名;中平年间(184~189年),从建成县划出一部分设置上蔡县(今上高县)。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建成县属孙吴。黄武年间(222~228年),又从建成县、上蔡县分别划出一部分设置宜丰、阳乐(今万载县)两县。

晋及南朝时期,建成县仍属豫章郡。

开皇九年(589年),隋朝统一全国,废望蔡(即上蔡)、并康乐(即阳乐)、宜丰复入建成,是时改豫章郡为洪州,遂属洪州。大业初年(605年),废州复置郡,建成县仍属豫章郡。

唐朝改郡为州。武德五年(622年),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改建成为高安。据《太平寰宇记》载:"地形似高而安,故名"。同时在高安设置靖州,恢复望蔡、宜丰、阳乐三县,增设华阳县,连同高安,五县悉统于州。

南宋-江南西路的筠州

武德七年(624年),先改名米州,继改名筠州;武德八年(625年)废靖州,将望蔡、宜丰、阳乐,华阳四县并入高安县,隶属洪州。

五代十国时期,高安先属吴政权、后属南唐政权所辖。保大十年(952年)复置筠州,领高安、上高、万载、清江四县,高安是筠州治所。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从高安、上高分别划出一部分设置新昌县(今宜丰县)。

宋绍兴十三年(1143年),筠州改名高安郡,五年后复名筠州。宝庆元年(1225年),因"筠"字与宋理宗赵昀名同音,且恰逢州治后山的碧落堂发现一株十四茎灵芝草,视为祥瑞之兆,乃改筠州为瑞州,高安仍是县名,为瑞州治所。 元朝改州为路,高安归瑞州路治。

明清两朝改路为府,高安归瑞州府治。

中华民国3年(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高安隶属庐陵道。民国15年(1926年)废道,高安直属省管。民国21年(1932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一行政区。民国24年(1935年)全省缩为八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二行政区。民国28年(1939年)全省扩为十一个行政区,高安仍属第二行政区。民国31年(1942年)全省调整为九个行政区,高安改属第一行政区。

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同年7月14日成立高安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督查专员公署管辖。

1959年1月南昌专员公署改名为宜春专员公署,高安县隶属宜春专员公署管辖。此后,宜春专员公署于1968年2月改为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于1978年7月改为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高安县仍隶属于其管辖。

1993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高安撤县设市9

行政区划

区划概况

截至2021年,高安市下辖2个街道、19个镇、2个乡、1个管委会、1个公司、1个垦殖场、1个管理局、1个监狱10

区划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