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
蔡甸区,别名汉阳县,是湖北省武汉市下辖区,位于武汉市西郊,地处汉江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带,北傍汉江,与东西湖区唇齿相依;南临通顺河,与汉南区山水相连;东濒长江,与江夏区隔水相望;西与汉川市交错接壤;东北邻汉阳区;西南邻仙桃市。截至2022年全市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下辖8个街道、1个乡、1个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个生态示范城1。截至202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2.29万人,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1.82亿元2。
蔡甸区地势由中部向南北逐渐降低,中部均为丘陵岗地,北部为平原,全区地貌是以垄岗为主体的丘陵性湖沼平原。气候属北、中亚热带过渡性季风气候,具有热丰、水富、光足的气候特征。境内动植物,矿产资源丰富1。
截至2022年末,全区拥有普通中学32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50所、注册幼儿园130所。全区有各类公共卫生机构385个(含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有床位2771张2。
蔡甸区前身为汉阳县;春秋战国时期,隶属楚国;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改石阳为曲阳,民国元年(1912年),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废汉阳府,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1949年5月17日,汉阳解放,隶属沔阳专署;1992年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1。
武汉最大的生态“绿肺”沉湖湿地坐落于蔡甸区。“蓬莱仙境”九真山、“佛山仙境”嵩阳山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公园1。
基本信息
- 面积
1100平方公里3
- 人口数量
62.29万人(2022年常住人口)2
- 别名
汉阳县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区
- 地区生产总值
451.82亿元(2022年)2
建制沿革
蔡甸区前身为汉阳县。商末周初,先隶南国,后属郧国。春秋战国时期,隶属楚国。
秦统一中原时,属南郡。西汉时,北部属安陆县,南部滨长江一带属沙羡县,同属江夏郡。
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置沌阳县。东汉末建安初年,复为安陆县。
三国时,魏、吴分据江夏郡,置石阳县(又名石梵)、沙羡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改石阳为曲阳;惠帝永兴二年(公元305年),改曲阳为曲陵,复置沌阳县。南北朝时属郢州江夏郡、司州汉阳郡,置沌阳、滠阳县(后废)。隋属沔阳郡、置沌阳、汉津县。
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因汉津县位于汉水北岸,依“山北为阴,水北为阳”的旧例,改名为汉阳县5。唐先后隶沔州汉阳郡、鄂州江夏郡。
五代十国时,先后属吴和南唐,仍隶鄂州,为汉阳军(领汉阳、汉川)治所。
宋初,属荆湖北路汉阳军。元世祖至元十四年(公元1227年),改汉阳军为汉阳府,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汉阳府,县属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十三年(公元1380年),恢复汉阳府。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湖北、湖南两省分治,汉阳府隶属湖北布政使司,仍辖汉阳、汉川两县。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湖北布政使司将德安府孝感县和黄州府黄陂县划为汉阳府的辖地。
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又将安陆府沔阳州列入汉阳府管辖,从此汉阳县成为附郭首县。
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汉阳、汉口分治(阳夏分治),汉口镇及周围数乡从汉阳县分出,另立夏口厅,同属汉阳府。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汉阳府为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后又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第一和第三行政督察区。1926年,成立中共汉阳县委会(县委机关设汉阳城区)。
1932年,与汉川建立中共川阳县委会。1941年,与黄陂、孝感建立汉孝陂边区工作委员会。
1948年,与沔阳、汉川建立中共川汉沔县委、县政府。
1949年2月,川汉沔县委分为沔东县委和川汉县委,川汉县委辖4个区,其中有汉阳一区和四区;4月撤销川汉县委、县政府;5月16日汉阳县全境解放,同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恢复汉阳县建制;7月,正式建立汉阳县人民民主政府;8月,改为汉阳县人民政府,隶属沔阳专区。1951年,汉阳县改属孝感专区。
1959年,划属武汉市。1960年,复属孝感专区。1975年,划归武汉市为武汉市四个郊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