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
安溪县,古称清溪,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厦、漳、泉闽南金三角西北部,隶属泉州市。东接南安市,西连华安县,南毗同安区,北邻永春县,西南与长泰区接壤,西北与漳平市交界。全县总面积3057.28平方千米,辖24个乡镇、488个村居,截至2021年,户籍人口121.2万人,常住人口100.4万人,2013年,安溪县名列“中国百强县”。 2019年,安溪县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截至2021年,全县完成GDP845.61亿元1。
安溪县属戴云山脉向东南延伸部分。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山峦起伏,山峰林立,山势峻峭,坡度大,河谷狭窄,东南部地势相对较平缓,以丘陵山地为主,河谷盆地串珠状分布在西溪、蓝溪沿岸。主要河流贯串盆地,并切穿盆地之间的山岭。 安溪县属南、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2。林木树种、野生果类、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丰富3。
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各类学校459所,其中幼儿园191所,小学212所,初级中学33所,完全中学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截止2021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11个,其中医院11个,卫生院及服务中心(站)25个4。
安溪铁观音天下闻名,安溪县的乌龙茶制作技艺(铁观音制作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安溪茶叶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走向世界,畅销海外。安溪的民俗文化极为丰富,除安溪高甲戏外,还有木偶戏、南音、茶歌对唱、鼓吹音乐、民间舞蹈、水车阁、舞狮舞龙、彩灯、装阁、说书、灯猜等5。
安溪,周属七闽地;春秋战国属越地。秦属闽中郡地;隋开皇九年(589),安溪属南安县;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属泉州;民国16年,安溪县直隶福建省;1949年8月31日,安溪县城解放;9月,正式成立安溪县人民政府;1986年1月,泉州市升格为地级市,安溪县隶属泉州市6。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安溪县
- 面积
3057.28km²1
- 别名
清溪、茶都
- 行政区类别
市辖县
- 地区生产总值
845.61亿元(2021年)78
建制沿革
安溪,周属七闽地。春秋战国属越地。秦属闽中郡地。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无诸因助汉灭秦、楚之功被封闽越王,属闽越国地。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因闽越国不断举兵侵百越,汉兴师问罪,废除闽越王封号,并先后封两王(越繇王与东越王)以共领故闽越国地。元封元年(前110),东越王叛汉被杀,汉改封越繇王为东成侯,并命军吏徙闽越民于江、淮间。始元二年(前85年),遁逃山谷未迁的闽越民自立冶县,安溪属冶县。
三国吴景帝永安三年(260),以南部都尉地为建安郡,增设东安县,安溪属东安县。
晋太康三年(282),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安溪属晋安县。
南朝宋泰始四年(468),改晋安郡为晋平郡。齐仍为晋安郡。梁天监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安溪属南安郡晋安县。
隋开皇九年(589),改南安郡为南安县,安溪属南安县。唐武德元年(618),南安县属建州。五年析建州南安故郡地置丰州。贞观九年(635),丰州并入泉州(即今福州)。安溪仍属南安县。嗣圣元年(684),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属武荣州南安县。景云二年(711),改武荣州为泉州(即今泉州),天宝元年(742),改泉州为清源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泉州。安溪一直属南安县。
唐咸通五年(864),划南安县西界两乡始置小溪场,属南安县。后周显德二年(955),小溪场监詹敦仁向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申请建县获准,以境内溪水清澈之意,命名清溪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清源军改为平海军。清溪县属平海军。太平兴国三年(978),乃复为州。清溪县属泉州。宋宣和三年(1121),厌其名与浙江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方腊起义地)同音,取溪水安流才能太平之意,改清溪为安溪,属泉州。
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安溪县属泉州路总管府。大德元年(1297),置福建平海行中书省,以泉州为治所。属泉州。二年改泉州路为泉宁府,不久泉宁府复改泉州路。安溪县属泉州路。至正十八年(1358),复立泉州分省,后复为路,安溪县属泉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泉州路改为福建行省泉州府。九年,福建行省改为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安溪县属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清沿明制,安溪县仍属泉州府。
清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翌年(1912),成立中华民国,改为民国纪年,并废府、州、厅,福建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全省分为东路、西路、南路、北路四道;3年6月,依原辖区域置闽海、厦门、汀漳、建安四道;安溪县先后属南路道、厦门道。
民国16年废道。福建省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安溪县直隶福建省。民国22年11月,十九路军于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将福建划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和福州、厦门两特别市,安溪县属兴泉省。23年1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所设四省取消,安溪县仍隶福建省。是年7月,福建省政府遵照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训令,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将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安溪县隶属第五行政督察区。24年10月,全省改为7个行政督察区和厦门市,安溪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进军福建。8月17日福州解放,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8月31日安溪县城解放,9月正式成立安溪县人民政府。是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全省划为8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安溪县隶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之后,行署名称略有更改,先后隶属泉州行署、晋江区专员公署、晋江专署、晋江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