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深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下简称深圳市民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市民间文艺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民间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协会简介
深圳市民协于1987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会员220人,协会首届主席为苏伟光,2002年8月换届由 杨宏海任主席,2008年9月第三届换届杨宏海连任主席。
深圳市民协成立21年来,在市委、市委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市文联的领导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在实践文化创新、积极推进深圳民间文艺的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协会人才荟萃、专业性权威性强的优势,坚持面向社会,深入社区,依靠会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活动,为繁荣深圳民间文艺,做了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市民间文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迄今为止,协会在民间文化资源的整理与研究方面,先后编纂出版了《深圳民间歌谣》、《大鹏所城》、《客家与龙岗》、《客家诗文》、《客家围屋》《中英街情结》、《深圳民俗寻踪》等一批优秀成果;抢救整理了客家山歌、鱼灯舞、水上迎亲舞等本土民间艺术。在申报全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方面,市民协和的民俗学者近几年来做了大量工作,为保存深圳民间文化记忆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创作与演艺方面,民协艺术家屡获市、省、全国各类文艺展演和比赛类大奖;在民间文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深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拥有一支德艺双馨且富有创造力的专家队伍,在民俗文化研究方面有黄崇岳、杨耀林、刘丽川、曾祥委、廖虹雷、于爱成等;在民间舞蹈方面有杨素贤、秦健如、谭晓洪、赵艳、邹永演等;在民间音乐方面有饶荣发、赖房千、郑钢坚、李元庆、何穗生、支慧等;在民间收藏和民间工艺方面有吴克顺、孟南、何柏俊、丁维桂、梁冰等。市民协主席 杨宏海作为广东省民间文艺界的优秀代表,曾被推荐出席了第五届“全国文代会”,受到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近年来协会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参加省内外民间文艺学术交流与展演活动,发挥民间文化交流优势,尤其是2006年,协会承办了“两岸一家亲、共叙客家情”的对台文化交流活动,以丰富多彩并为台湾客家同胞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极大地增进了应邀来访的148名胞对祖国的认同与亲情,使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受到中央台办的表扬。与此同时,协会还加大对城市新民俗文化形态的研究力度,努力探索深圳都市民俗学派的建构,取得了系列的成果。
从2006年起,在市委领导和市委宣传部支持下,市民协策划筹办创新内容和形式的“客家文化节”,并列入深圳“创意12月”的重点项目之一。在市民协与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连续两届“客家文化节”都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客家文艺活动,促进了“老客家”与“新移民”的文化认同,丰富了和谐文化的具体的内容,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特别是民协集中优秀的专家队伍,借助深圳大学的学术力量和学生资源优势,探索文艺界与高校合作双赢的崭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优秀民族文化进入高校的创新之路,获得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颁发的“优秀组织奖”,成为深圳颇具本土特色的节庆活动,并已列入深圳市委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及文化产业建设年度专项常规项目。
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深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Folk Artists Association Of Shenzhen,China)。
第二条 本会是深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文艺学术团体。是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全市的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从事收集、整理、研究和开发深圳民间艺术,繁荣民间文艺事业,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间文艺的“文化创新”,为促进深圳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驻所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906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对区级民间
文艺家协会及会员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二)鼓励并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
举办各种方式的研究班和培训班,形成本会会员终身学习的风气和氛围。积极协同各大专院校、文化机构和企业文化团体等,培养和发展民间文艺队伍,有计划地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开展民间文艺各种门类的活动,大力培养各种门类的民间文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