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内容简介
  • 4.作品目录
  • 5.创作背景
  • 6.作品思想
  • 7.作品评价
  • 8.作品影响
  • 9.参考资料

言论的边界

安东尼·刘易斯著书籍

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英语: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 Amendment)是一本由记者安东尼·刘易斯执笔,2007年出版的非小说类书籍,涉及主题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思想自由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该书以引用第一修正案开头,这条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立法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刘易斯通过对美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加以回顾追溯了公民自由的发展。他对历史上重要的言论自由判决先例进行了概括,其中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1919年的申克诉合众国案、1927年的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1929年的美国诉施维默案、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和1971年的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的裁决。

本书的书名来源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1929年美国诉施维默案中的反对意见。霍姆斯在判决书中写道:“如果宪法中有任何一项原则比其他的都更势在必行,那就是思想自由的原则——这不仅仅是那些与我们志同道合者思想的自由,还包括那些我们所憎恨思想的自由。”[3]刘易斯警告读者,政府有可能利用九一一袭击事件后社会上的恐慌和动荡来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批评。

基本信息

  • 书名

    言论的边界

  • 又名

    《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简史》

  • 作者

    安东尼·刘易斯

  • 原版名称

    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 译者

    徐爽

内容简介

《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对言论自由的价值加以分析,并介绍了历史上第一修正案对权利发展的影响。书名源于大法官霍姆斯在1929年美国诉施维默案判决书中写下的异议,第一条修正案的保障是恐怖和动荡年代中最值得保护的权利,而这样的年代中那些压制异议的呼声往往是最尖锐,并且从表面上看又是最具吸引力的。霍姆斯在判决书中写道:“如果宪法中有任何一项原则比其他的都更势在必行,那就是思想自由的原则——这不仅仅是那些与我们志同道合者思想的自由,还包括那些我们所憎恨思想的自由。”

该作以引用禁止美国国会立法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开头。作者分析了这一条款的影响并提及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麦迪逊认为,新闻自由可以成为对政府权力分立的一种形式。刘易斯在书中阐述了言论自由的扩张性,告知读者政府会试图对报道一场存在争议战争起因的媒体加以封锁,还指出公民应该反对政府的这种封锁行径。刘易斯警告称,在一个不允许发表争议性观点的国度里,公民和记者都不过是这个国家的喉舌。他详述了多起因恐惧而导致政府,特别是行政机构制订越权法案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历史事件。书中还概括了美国言论自由上百年的漫长发展史,司法系统是如何开始阻止政府对出版商和作家的言论自由进行压制。

1798年,以总统约翰·亚当斯领导的联邦政府通过了《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其中将“任何针对联邦政府的虚假、恶意和诽谤性文字或著作”视为非法。政府用这项法案来对付那些批评政府的民主共和党人。1800年,托马斯·杰弗逊当选为新任总统,刘易斯认为,亚当斯未能获得连任正是美国公众对他压制言论自由行为不满的一个例证。1801年上任后,杰弗逊对因《外侨和煽动叛乱法》入狱的公民予以赦免。刘易斯把之后的一些历史事件解读为对言论自由的冒犯,如《1918年反煽动叛乱法》(Sedition Act of 1918)将针对政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行为的批评定义为非法;又如《麦卡伦国内安全法》和《史密斯法》,这些法律在麦卡锡主义盛行的年代被用来将批评政府的美国共产主义者送进监狱。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公众的恐慌情绪和政府压制批评的企图都在滋长,联邦最高法院对第一修正案进行了更广泛的审查。刘易斯在书中写道,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戴斯和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开始对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给出更宽泛的解读。霍姆斯在申克诉合众国案的判决书中写道,言论自由必须受到保护,除非某项言论存在“明显而立即的危险”,导致“实质性的罪恶”。笔者反思,恐怖主义时代随时都可能会有迫在眉睫的危险,那么对于言论的相应看法又是否应该有所不同。他在书中表示,美国宪法允许为了防止即将发生的暴力行为而对言论加以压制,但必须提防政府用这种法律来压制诸如焚烧国旗或是使用攻击性口号的表达性行为。刘易斯还认为,对于那些向愿意采取恐怖主义行动的人们进行煸动、教唆的言论可以采取惩罚性的措施。

书中回忆了1927年的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判决书中大法官布兰戴斯撰写,霍姆斯联名的意见,其中对人民发表言论这一权力的观念作出了进一步发展。两位大法官强调了自由的价值,并确认对于自由来说,最危险的莫过于一个麻木不仁的社会对向公众表明立场行为的反感。

作品目录

导言/1

1 序幕/8

2 “恶毒的或者卑鄙的”/17

3 “所有生活都是一场实验”/28

4 定义自由/43

5 自由与隐私/62

6 媒体的特权?/82

7 恐惧本身/100

8 “另一个人的抒情诗”/126

9 “盲流和不法之徒”/136

10 我们所痛恨的思想/148

11 利益的平衡/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