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院简介
  • 4.机构设置
  • 5.法院建设
  • 6.所获荣誉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8年7月6日,前身是辽阳市郊区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辽阳市文圣路173号。法院应编47人(政法专项),现实有42人(含工勤编2人),本科以上学历35人,其中硕士1人。太子河区人民法院肩负着辖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多年来为太子河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78-07-06

  • 区位

    辽阳市太子河区

  • 全院人数

    42人(含工勤编2人)

  • 地址

    辽阳市文圣路173号

  • 院长姓名

    吴秋颖

  • 邮政编码

    111000

  • 联系电话

    0419-2952966

法院简介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8年7月6日,其前身是辽阳市郊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辽阳市文圣路173号。太子河区土地面积273.37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3个镇、1个乡,16个社区居委会,51个村民委员会,人口16.09万人。全院现实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40人,工勤编2人,本科以上学历35人,其中硕士1人。太子河区法院肩负着太子河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年受理案件在1200件左右,多年来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机构设置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现设有15个内设机构和1个基层法庭。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基层法庭:沙岭人民法庭。全院现实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40人,工勤编2人。

法院建设

多年来,太子河区法院将审判工作职能与辖区特点相结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在“三调联动”和“双维”工作上做出了自己的特色,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一二三四五”工程,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全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的联调工作网络,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强化诉前分流调解、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和主动邀请联合调解。运用联调手段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明显成效,原省高院院长王振华同志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宝刚同志先后到法院对“三调联动”工作进行了调研,中央12家媒体也进行了跟踪采访。太子河区法院“三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司法调解延伸发展的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刊发。探索法律拥军新思路,建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效机制。自1998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至今,太子河区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始终怀着一颗拥军情结,真情实意为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固长城,建立了审理涉军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由单一圆满审执个案,又探索出培训军人法律骨干、送法到军营、在军营开模拟法庭等预防和减少涉军案件发生的新思路,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曾先后被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1次,被东北三省和沈阳军区联合表彰3次。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3人次。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2次、省级表彰27次、市级表彰28次。其中: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1次、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全国“双维”工作先进单位1次、省优秀法院3次、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次、省级政法系统先进单位5次、省文明单位2次、省拥军优属模范单位1次、东北三省和沈阳军区联合表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