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
郧阳区,别名郧阳府,隶属于湖北省十堰市。位于十堰市北部,东北部与河南省淅川县相依,西南部与竹山县毗连,西部与陕西省白河县交界,西北部与郧西县相交,北部与陕西省商南县相接,南部与十堰市相依;辖区面积3863平方公里,郧阳区辖16个镇,3个乡,1个林场(2019年)1。截至2022年末,常住人口39.64万人2。2020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7.99亿元3。2018年6月,农业农村部确定“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郧县入选4。勋阳区地势南北高,中间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5。勋阳区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6。
截至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9家,有学校249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42个3。
郧县在夏时,为豫州之西域。1947年,郧县城解放,时属豫陕鄂第四专署。1950年,划归湖北省建制,隶属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2014年9月9日,国务院批复郧县撤县,整体改设为郧阳区。郧阳区的旅游景点有汉江绿谷、九龙瀑风景区、樱桃小镇等7。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郧阳区
- 面积
3863平方公里1
- 外文名
Yunyang
- 人口数量
39.64万人(2022年常住人口)
- 别名
郧阳府
建制沿革
郧本乡名,置关于乡,曰“郧关”。郧县以汉水“长利”有“郧关”而得名。
郧县在夏时,为豫州之西域。商时,武王伐纣,联合庸、卢、濮、蜀、羌、髦、微、彭等方诸国。郧县西南境内有渚河,古称“庸水”,属庸国辖地。西周时期为周的疆域。春秋时,楚子伐麇,至于锡穴(今五峰辖地),故为 麇国故地。后楚师灭麇国、绞国,郧县境地遂属于秦。
秦统一六国后,隶益州汉中郡。汉因秦制,锡属益州汉中郡,于郧县境地置长利县。西汉长利有“郧关”,与锡并属汉中郡。东汉建武六年(30年),长利并入锡县,仍属汉中郡。
三国时,郧县属魏兴郡。魏在锡立堵阳县(今县西25公里处韩家洲)。晋太康四年(283年)析锡县复汉长利县。太康五年(284年),改长利县为郧乡县,属魏兴郡,县境内魏兴郡的郧乡县属地,隶荆州。
南朝,郧乡县属梁州魏兴郡。齐时,分魏兴郡,东境属上庸,郡北境置齐兴郡,又分郧乡县置齐兴县,为齐兴郡治,领六县,在县境为齐兴、郧乡二县,属梁州。梁太清一年(547年),于梁州齐兴郡置兴州,改齐兴郡为南始平郡,后复改为齐兴。兴州所领在县境为齐兴郡的郧乡、齐兴二县。为广福郡所领广福县。广福当分齐兴置,而郧乡为兴州及齐兴郡治所。又置郧州,所领郡县无考。西魏改梁兴州为丰州。
隋废广福郡,改广福县为安福县,与郧乡县同属豫州淅阳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南丰州,领郧乡、安福、堵阳三县。堵阳当分郧乡置(在今郧县内),又分郧乡县置长利县(在今郧西县境)。武德八年(625年)废南丰州,以郧乡、堵阳、安福属均州。
唐贞观二年(628年),省堵阳、安福二县入郧乡,并省长利入郧乡,废均州,以郧乡县属淅州。贞观八年(634年),废淅州复置均州。郧乡县属均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均州为武当郡。唐乾元年(758年)复为均州,隶山南东道。
宋时,郧乡县仍属均州武当郡,隶京西南路。宋末省上津县入郧乡县。
至元十四年(1277年),郧乡县改郧县,属均州。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复置上津县。成化十二年(1476年),于郧阳城置郧阳府,又分郧县南门保置郧西县(即唐时长利县故地)。于是,郧县疆域与其他5县合为郧阳府治,属湖广布政使司。
清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广布政使司为湖北布政使司等,郧县属湖北布政使司,直至清朝灭亡。
民国时期,郧县先后隶属湖北省襄阳道郧阳府、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3年(1934年),改属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6年(1947年)12月30日,郧县城解放,时属豫陕鄂第四专署(两郧专署)。
1950年3月,划归湖北省建制,隶属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
1952年12月,郧阳、襄阳专署合并,郧县改属襄阳专署所辖。